这就是"塞粟空虚"和"司库空虚,淮商逃散"④对朝廷的双面夹击。
此外还应指出,朝廷约在万历四十年后,大幅提高了课额,导致内商成本增加。其中,正引价由每引银0.65两,增至每引银0.92两;余盐课银则由每引0.7两,增至1.45两⑤。这势必要增加淮盐在口岸的销售价格。但因口岸官府(指汉口)于万历四十三年(乙卯),强行将盐价控制在每小包银0.05两,迫使水商亏本鱼散。结果市面缺盐,在万历四十四至四十五(丙辰、丁巳)年间,出现每小包银0.2--0.3两的高价位,以至"盐法大坏"⑥。
现可看出,导致朝廷于万历四十五年对两淮盐政进行疏理,并引起纲运化政策出台的原因有两个:一从总体看,仍是朝廷过度提前的敛取政策,严重挫伤了商人的积极性,以使自己处于被"塞粟空虚"和"司库空虚,淮商逃散"双面夹击的困境;二从具体事件看,是官府在大幅增加课额之后,又强行控制口岸盐价,导致商人亏本鱼散,市面出现混乱。
2.核心内容和纲运化的本质。
实施万历四十五年淮盐疏理的一位重要人物,是原户部郎中,后升任疏理两淮盐法道山东按察司副使的袁世振。《明经世文编》收集了他为这次疏理而写的《盐法十议》,以及其它的文件和信函。现由其《纲册凡例》⑦,就能看出纲运化政策的核心内容与实质。原来,纲运化"其大旨,(是)以正行见引、附销积引为主"。袁世振称,当时被列入淮南红字簿中的历年积引,约为200万道。他将这些积引分为十等份,也即十纲,"每纲扣定纳过余银者整20万引"。然后,"每年以一纲行旧引,九纲行新引",计用十年时间销完积引。于是,那些积引的持有人被编入纲册。且每纲代以一字,合起来就是:"圣德超千古,皇风扇九围。"袁世振承诺,"此十字纲册,自今刊定以后,即留与众商永永百年,据为窝本。每年照册上旧数派行新引。其册上无名者,又谁得钻入,而与之争骛哉?"
现不妨设想,若袁世振推行的纲运化政策,确实赋予或深化了盐商的垄断,则那些被列
①李汝华:《户部题行十议疏》,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七四。
②袁世振:《盐法议一》,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七四。
③袁世振:《盐法议六》,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五。
④袁世振:《疏理略说》,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七。
⑤汪崇筼:《明清两淮盐利个案两则》,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
⑥袁世振:《与白公祖》,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七。
⑦袁世振:《纲册凡例》,见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七。
入纲册的商人会如获至宝,并会感谢袁世振。但事实恰相反。前已指出,"困守支"曾一次
次挫伤两淮盐商的积极性。进入中叶以后,则例已不能再降,便开禁余盐。因余盐课银是在运司缴纳,且当时尚未预征,故对盐商是一种吸引。但正余二盐并掣,势必要加大盐商的营运资本。故如前所述,明中叶以后的每一次疏理,都是因"困守支",商人无力再购新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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