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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澎湖地区的自然灾害与相关问题研究

时间:2009-7-24 13:51:39  来源:不详
出,二个月收兵归营。海禁渐弛,百业复兴,崇祯初年岛上己有五、六千人口,“濒海之民,以渔为业,其采捕于澎湖、北港之间者,岁无虑数十百艘。”[8]
明朝指挥垣京著《澎湖要览》也从另一个角度追述了历代人士对澎湖的考察和开发:“彭湖,考之《图经》,系琉球山川,在东南大浸中,地界泉、漳、兴、福,其去内地也,埒于琉球。隋开皇中,遣虎贲陈棱师过其地,虏男女数百人而还。洪武五年,以居民叛服不常,遂大出兵,驱其大族,徙置漳泉间。今蚶江诸处,犹有遗民焉。山之所产,惟山猪、老鼠、花蛇、蜈蚣。菜则芥菜,高五六尺。花则茉莉,其英百叶,其香扑鼻。草则藤蔓,可取为烧洗兵舡之用。药则天门冬、山茨菇、蒺藜子、白芥子,其最佳者。山猪之型,无异家猪,但其色赤,跳飞若神,取之亦难,食之令人骤发疮毒。独山蛇、蜈蚣,弥山而是。花蛇大者丈余,小不下六七尺,伏藏地中,暮夜之间,潜来几上,探之亦不咬人,咬人亦不大害。凡洋船过彭湖,则另一气候:未至,尚穿绵;一至,便穿葛。其海小号彭湖沟。其水分东西流。一过此沟,水即东流,达于吕宋。吕宋回日,水即西流,达于泉漳。”[9]闽籍学者何乔远写定于明朝万历年间的《闽书》,属我国古代文献中比较早,亦比较完整地介绍了澎湖群岛的地理位置、自然概貌、物产与风土人情。
清朝康熙二十二年施琅收复澎湖,继而收复台湾,朝廷十分重视台湾与澎湖的治理;为此,雍正五年(1727年)专门设置澎湖厅,遴选得力干员充当澎湖通判。直至民国年间,方改为澎湖县,治所设于马公。

二、清代澎湖地区的自然灾害及其危害
 
由于澎湖群岛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气候条件,在有清一代二百多年的历史中,曾发生过多次严重的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从文献记载来看,自然灾害的类型主要可以分成风灾、水灾、旱灾和盐碱等。特别是风灾以及由于暴风雨形成的水灾,给岛上军民造成很大的破坏。有关这方面的记载,包括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福州将军、分巡台湾兵备道、台湾镇总兵官、、福建水师提督、澎湖协副将等官员的奏折相当多。如乾隆十年(1745年)九月二十二日福建水师提督王郡奏:澎湖地方“本年九月初一日忽闻该处于八月二十五日台飓大发,加以暴雨,战舰商艘多被飘损,商民多有淹没,署房仓局倒塌亦多。”[10]同年十月二十二日镇守福建台湾挂印总兵官张天骏奏折更为详细:“再查本年八月二十五日台湾府治四县风雨虽大,一切田庐人口俱无损伤。唯澎湖一处孤悬海中,飓风大作,民舍、营房、台寨各有飘损,击碎战船一十三只,损坏战船一十一只,船内弁兵幸各无损。商渔大小船只俱有击碎,舵工水手俱有淹没。”[11]福建巡抚周学健亦奏:“澎湖地方亦于七月二十六日狂风暴雨,海水泛涨,倒坏民房及衙署营房颇多。”九月二十日他又补充报告:“再澎湖地方前于七月二十五六等日与漳浦县同被风水,正在飞饬查勘。乃于八月二十五日自辰至戌异常台飓,商渔战船打坏漂没者不可胜计。衙署民房亦多坍坏。沿海田亩咸潮淹浸。”[12]可见在一个月内二次强台风袭击,造成澎湖军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同年十月初八日福州将军新柱奏:“旋饬厦门税馆专员查得澎湖离厦门水程七更,各澳孤悬海中,民居错落。本年八月二十五日辰刻忽然飓风大作,海波激涌,至戌刻方息。民房吹去瓦片者一千二百余间,倒塌者一百二十余间,官署、营房并火药军械局库以及仓廒多有坍损。击碎澎协两营战船一十三只,杉板头船四只,渔船四十三只,承领闽海关关牌商船四十七只。各澳在岸居民及兵丁人等幸无伤损。惟击碎船只内舵工水手诸人,陆续捞获报验,共淹毙一百六十余名。”[13]闽浙总督马尔泰等人在奏折中也提到当日的“异常飓风”造成“漂没者甚多”,“民房、衙署、墩台、营房、城垣、祠庵坍塌,田亩咸潮浸没。”[14]乾隆十一年(1746年)五月二十八日周学健奏:“据澎湖通判禀报,四月二十一日夜飓风,商渔船只在洋面者,多被风飘入澳冲礁击碎,现在查报共有七只,淹死舵手十余人。”[15]乾隆十五年(1750年)十月初三福建巡抚潘思榘奏:“八月初八九等日澎湖通判报称,撞碎商渔船二十八只,水手亦有淹毙。”[16]同年十月初九日巡视台湾江南道监察御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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