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碑石所见清代后期陕南地区的水利问题与自然灾害 |
|
时间:2009-7-24 13:51:49 来源:不详
|
|
|
心仍是住持、首士之弊。城固洞阳宫,“旧来住持,不守清规,污秽神山,偷当山场,私卖租典,争夺兴讼,数载不休”(注:《洞阳宫山场条规碑》。)。“住持丁永贵不安本分,素有自私自利之心,于是嫌隙生而师徒成仇,词讼起而财米尽空。擅将响水岩山厂卖于会长,洞阳宫福地弃诸他人”(注:《重立护持洞阳宫扁鹊观碑》,咸丰六年。)。平利女娲山三台寺,“飞锡游僧,望空门而托足;烧丹野道,每幻术以愚人……他如伯佃恃横,抗庙租而不纳;强邻倚势,侵庙界以自丰。顶拨者业不由僧,葬埋者地以坟占。老桂婆娑,狂夫或恣其攀折;杂植旋绕,窃者或残以斧斤”(注:《女娲山三台寺条规碑》,道光二十年十一月。)。沔县观子山庙,“物换星移,人心趋于浇漓,每多假公以济私,或剥削于强邻,或侵占于豪强,或冲崩于河水,或废弛于住持,即间有一二老成者为之董正,而垂成则疑忌之心又不免”(注:《整顿观子山庙产碑》,咸丰九年九月。)。汉阴吉祥庵,“自道光二十八年住持将田地加佃减稞,致讼多年”(注:《吉祥庵施田碑》,咸丰十年八月。)。沔县武侯祠住持“非特不守清规,并且通同舞弊,不以香火为事,专守肥己之谋,庙宇日见倾颓,出息尽皆剥削”(注:《保护武侯祠财产告示碑》,同治元年一月。)。“现在庙宇荒凉,田地侵占,住持不守清规,香火无人供奉”(注:《留侯庙接管沔县武侯祠墓碑》,同治八年十月。)。“住持徐教升不守清规,偷卖古树,私伐皇柏”(注:《重修武侯墓庙碑》,光绪三年二月。)。汉阴吉祥庵,“迩来住持不轨,稞租皆耗”(注:《重修吉祥庵东楼碑》,光绪三年二月。)。诸如此类,从另外一个方面,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说明了清后期陕南社会风气的变化,而且变化的实质与前述堰渠水利及其他领域的弊端颇为类似。 不少碑文将前述一系列变化的契机定在咸丰、同治年间的战乱,所谓“兵燹之后”,其实,已引的碑石就足以说明,变化早在道光年间已经普遍发生。 三、环境变迁与堰渠水利 堰渠水利是人类利用自然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与自然界间物质转换的重要门径之一,这就决定了堰渠水利之建设,必然受到自然环境的约束,随自然条件的变化而产生新的问题。前述堰渠水利在清后期出现的变化,并非纯粹的社会事务,与自然因素变化、环境变迁有密切关联。 环境变迁是一个复杂过程。明清时期,人类活动因素在环境变迁过程中的影响日益显著。具体到秦巴山区论之,经历了明清时期的广泛开发之后,环境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注:参见谭作刚《清代陕南地区的移民农业垦殖与自然环境的恶化》(《中国农史》1986年4期),(荷)费梅尔《清代大巴山区山地开发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2期);拙作《明清农业垦殖论略》(《中国农史》1990年4期);《明清秦巴山区生态环境变迁论略》(待刊)。)其中森林植被的破坏及水土流失是问题的核心,由此又引发水文条件一系列的变化。环境变迁直接影响堰渠水利建设,尤其是水文条件的恶化,不仅破坏水利设施,而且加大堰渠水利建设的难度,并从而引起用水困难,堰渠修浚费用提高,成为诱发用水秩序混乱,发生修浚冲突的重要因素。 对人类活动引发或促进水文条件恶化,陕南碑石有直接的论述。道光《西乡县志·水利》收录县令张廷槐《重修五渠碑记》云:“当年山地未开,沙泥罕溃。此日老林尽辟,土石逢流,偶值猛雨倾盆,便如高江下峡,一出山口,登时填起河身,四溢平郊,转眼化为湖泽。”西乡县东沙、中沙、北寺、白庙、西沙等五渠亦因受众山之水而淤塞,以致泛滥横流,淹没民田庐舍。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刊平利县《创设坝河垭公渡记暨公议船规碑》称: “乾隆前,汝河口两岸石嘴造有铁锁桥以济行人,名曰六郎桥……乾隆后,人烟日多,山地渐渐开垦,暴雨暴水,沙土将河填高,石嘴湮没,六郎桥化为乌有。” 地方志及其他文献的记载可为碑石佐证。道光《石泉县志》卷一论及汉水水情变化时云:“近因山中开垦既遍,每当夏秋涨发之际,洪涛巨浪,甚于往日。”《留坝厅足征录》载严如熤《栈道图说》称:“沿栈山林开垦略尽,土浮石松,夏秋雨发,淤塞道中,各溪河乱石填高,往往水与路平。”卢坤《秦疆治略》载:“南山一带,老林开空,每当大雨之时,山水陡涨,夹沙带石而来,沿河地亩屡被冲压。”具体的事例如紫阳县长滩,“向皆平衍”,至嘉庆末年,“沟水暴涌,石高数丈”,以致舟楫不通。(注:民国《紫阳县志》卷1。)汉中府属略阳有石马洞在蹇家坝,原本清流潺潺。至道光年间,“穴口被河水冲淤,沙石寨门”(注:道光《略阳县志》卷1。)。凤县有故道河,又名县河、大散河,乃嘉陵江之上游,秦蜀要津。其“源出大散岭,经县境之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