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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廣東與荷蘭關係述論(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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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5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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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 And of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nd Mission in China , Hong Kong: Viking Hong Kong Publications, 1992 , p.220. [11] 馬士(Hosea Ballou Morse) 著、區宗華譯,《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頁5;馬士(Hosea Ballou Morse) 著、張彙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上海:上海書店,2000,頁52。 應該說,荷蘭與中國的初次接觸是友好的,其時廣州每年舉辦春夏兩季「交易會」,外國商人可以進入廣州貿易。[1]在兩廣當局看來,荷蘭人叩關求市,是緩解當時財政緊張,開拓財源的好消息,這是官方允許荷蘭人前來廣東幷居留近一月的主要原因。下面從兩方面略加申述。 從廣東官方來說,粵省承擔的課稅任務每年多達二十萬兩,在東南各省中屬於最重。為凑足巨額稅課,官方窮搜極刮,「加之商稅,不足,又派之糧差,又派之稻穀,又派之宰牛魚蝦菜果等項,又派之濠鏡貨二萬兩。」後經爭取,減免為18萬兩。到萬曆四十二年,再減至16萬兩,但廣東負擔仍然十分沈重,「榷解十餘年以來,商民皮肉已盡,脂髓幷窮」。[2]廣東左布政使陳性學在條議請减奏章云: 竊以為閩、粵接壤,然閩之貧不如粵甚,若三楚幅員廣闊,兩浙財賦重地,江右東南通衢,尤非粵所敢望者。茲查各省稅銀,閩、浙各不過五萬,楚不過六萬,江西幷同虔稅,亦僅七萬五千,粵乃數逾二十萬,較諸各省實三倍焉。國初任土作貢,粵之解太倉者止於十萬,今課稅若此,且半浮於正賦上矣。此中原無富商大賈,止有夷稅一項稍充,近歸稅監自抽,亦稱缺額,其他可知,奈何執虛數以求盈,而令閭閻蒼赤,莫必旦夕之命乎![3] 總督戴燿、巡撫李時華皆上奏,不報。時人郭棐論曰: 東廣地濱海,物力瘠薄,國初計慮深遠,諸征榷皆留為軍儲備緩急。邇者邊境告困,大司農始議濟邊,十裁其四。今試觀籍中所載,鹽為重,番舶、關梁、鐵冶次之,餘僅僅充數,然亦幷收,……其擬歲輸加二十萬,視江浙大省數倍蓰焉,民何能堪?[4] 所以,開拓財源,保證上供,是廣東當局最大的任務。兩廣總督戴耀、稅使李鳳都向荷蘭人表示熱情。王臨亨在《九月十四日夜話》記述了他和戴耀對荷蘭人的應對之策,主張「別擇一澳,以宜置之」,以免兩夷相殘,且「多一澳則多一利孔」。此議正合戴耀之意,戴耀樂飲而曰:「善!」 從稅使李鳳方面看,二十七年二月,他以中使身分入粵插手廣東商業、采珠、采礦、鹽政諸部門,委官分榷,撫按交章力爭,乃定「各處稅務,悉還有司,征解稅監轉進,惟市舶、夷餉與廣州稅課,該監仍委榷云。」[5] 廣州、澳門貿易厚利所在,是他重點操控的領域。荷蘭人叩關求市,正是求之不得的。 李鳳熱情招待荷蘭人,除了上述原因外,還另有緣由。李鳳入粵,澳門加派二萬兩餉銀,給澳中居民增加沈重的負擔,激起民憤,因而有抗稅行為。郭尚賓稱:「每年括餉金二萬於夷貨,往歲丈抽之際,有執其抗丈之端,求多召侮。」[6] 萬曆二十八年,李鳳親自下澳催稅,與葡萄牙人發生衝突,激變黑奴,「不得志而歸」。為懲罰葡萄牙人,李鳳勾引荷蘭人,企圖利用荷蘭人制服葡萄牙人。此事不見正史及荷蘭文獻記載,但朱吾弼萬曆三十年閏二月所上《參粵璫勾夷疏》說得很明白: 夫礦之害軍民,稅之害商旅,礦稅中官之肆害,無上下大小遠邇之遺,諸臣耳聞目擊,形之奏章者,言人人殊,不啻燭照,數計皇上亦既洞悉,未曾聞有放肆無忌,無君無法,勾夷釀亂如廣東礦使李鳳,又甚于陳幸著。臣等待罪南台,得之風聞,意不其然,乃詳質之官于廣,商于廣,及廣之官吏、商賈南來者,莫不縮頸吐舌,懼廣人禍將不測。或曰李鳳公署扁字,擅改聖旨之賜,朱其戶壁,僭擬王者之居,而堂題「華夷貢賦」,侈然若九重尊嚴矣。 …… 或曰香山濠鏡澳有三巴和尚者巨富,李鳳親往需索,激變黑夷,干戈相向,不得志而歸,日增兵增船;又打死羅通事,香山軍民,澳門漢夷,恐大兵剿洗,非署印湯同知出示安撫,人心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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