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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紀廣東與荷蘭關係述論(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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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5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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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惶,幾成大亂。上年八月,突有海船三隻,其船與人之高大皆異常,而人又紅發紅須,名紅毛夷,將至澳行劫;澳夷有備,執紅夷二十餘而去。皆謂李鳳深恨澳夷,曾遣人啖之以利。勾來滅澳。此實澳門前所未有。李鳳仍遣船追送不及,澳夷且日懼紅夷必懷報復,再擁眾至矣。 或又曰李鳳時時有人往來暹羅、日本等國,示以澳門殷富,餌其來澳,一雪三巴和尚不遂索騙之耻。[7] 這篇奏章揭示了如下幾個問題:一是李鳳依仗皇帝恩寵,弄權玩法,征斂財富,貪酷殘暴,為非作歹,流毒一方。二是李鳳督稅粵省市舶,曾親臨澳門,敲詐「三巴和尚」。據湯開建先生考證,「三巴和尚」即澳門聖保羅教堂的耶酥會士。當時耶酥會通過出租房屋,分享澳門對外貿易之利,擁有很强的經濟實力。[8]1996年,譚世寶先生在澳門媽閣廟「神山第一」亭神龕後石壁也發現有關李鳳石刻:「欽差總督廣東珠池、市舶、稅務兼管鹽法太監李鳳建」。[9]是李鳳督稅澳門的重要實物資料。三是李鳳勾引荷蘭人來粵,企圖利用荷人攻打葡萄牙人,「一雪三巴和尚不遂索騙之恥」。居于同樣目的,李鳳又遣人往來暹羅、日本等國,「示以澳門殷富,餌其來澳」。萬曆三十二年,陝西道監察禦史湯兆京上《內使擅刑爵宗乞處以存祖制以崇國體疏》稱李鳳「勾引紅夷,搜括澳夷」。[10]萬曆三十三年,廣東巡按禦史林秉漢上《乞處粵璫疏》謂:「李鳳又複勾引外夷鎮拓主以挑其釁,而速亡之,以窮困不堪之民,積不可解之怨,而又乘以外夷之釁,……」[11] 都印證了朱吾弼所言非虛。 範·內克廣東之行受到兩廣總督戴耀、稅使李鳳的接待,雖然沒有達到自由貿易的目的,但雙方也沒有結下仇恨。中荷官方開始了首次接觸,值得重視。有點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對于這件中荷早期關係史上的大事,中外專家似乎不太在意。
[1] 參見李慶新,〈廣州「交易會」及其制度改革(1567-1644)〉,載《明清人口婚姻家庭史論-- 陳捷先教授、馮爾康教授古稀紀念文集》,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頁83-111。 [2] 郭尚賓,《郭給諫疏稿》下冊,〈題爲粵邦獨苦稅金,內臣接差可駭,懇乞即賜裁處,以甦多難極窮之民,以樹東南一隅障蔽事〉,廣東中山圖書館藏梁節庵舊藏抄本(年份不詳,不標頁碼)。 [3] 郭棐,《廣東通志》,卷7〈藩省志·稅課〉,頁85。 [4] 郭棐,《廣東通志》,卷7〈藩省志˙稅課〉,頁93-94。 [5] 郭棐,《廣東通志》,卷7〈藩省志˙稅課〉,頁87。 [6] 郭尚賓,《郭給諫疏稿》下冊,〈題為粵地可憂,防澳防黎孔,亟懇乞聖明急講潛消酌撫之術,處餉馭將之宜,以鋤亂本,以固東南疆圉事〉。 [7] 朱吾弼,《皇明留臺奏議》,卷14〈礦稅類〉,蘇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7年,頁52-54。 [8] 湯開建,〈明朱吾弼《參粵勾夷疏》中的澳門史料〉,《澳門開埠初期史研究》,頁154-173。 [9] 譚世寶,〈澳門媽閣廟的歷史考古新發現〉,《文化雜志》第29期,1996。 [10] 吳亮輯,《萬曆疏抄》,卷20〈閹宦類〉,《四庫禁毀書叢刊》史59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頁169。 [11] 吳亮輯,《萬曆疏抄》,卷20〈閹宦類〉,《四庫禁毀書叢刊》史59册,頁165-166。
二 荷蘭對澳門的覬覦 閩粵兩省局部開放貿易,是明後期海外貿易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但兩省貿易制度存在很大差异。由于閩省只准中國商人出海貿易,而不准外國商人前來通商,嚴格說來,「月港體制」僅僅為中國特別是漳泉地區商民提供一個出外經商的渠道,而不是中外貿易的場所,福建貿易主要在境外。廣東則允許外國商人前來貿易。1607年(萬曆三十四年),荷蘭海軍上將麥特利夫(C.Matelieff)說: 假如我們要尋求貿易機會,就只能前往廣州。因為中國皇帝頒令,漳州可發舶前往各國,但不准外國人前去。與此相反,外國人可到廣州,但不許華船從廣州前往外國,違者處以重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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