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
清代刑案中记录的蒙汗药
清代前期的官商
试论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
清代妖术恐慌及政府的对
清代的“家人”
清代八旗驻防将军兼统绿
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
清代前期历史中的几个问
清代档案确证李自成死于
最新热门    
 
清代倉儲制度穩定功能之檢討[1]

时间:2009-7-24 13:51:56  来源:不详
[33]  《大清會典事例》192:2b~3a。

[34]  同上,192:5b。

    [35]  《户部則例》18:31b~32a。

    [36]  《大清會典事例》192:7a~b;《户部則例》17:4a;18:33b~34a。

 

    (3)江寧倉:江寧倉於康熙年間存儲捐米,康熙四十三年(1704)存穀達87 000石,因恐久儲浥爛,决定照常平倉之例,每年存七糶三,秋成買補。[37]到了乾隆十三年,江寧倉儲穀僅12 000石,顯然减少了很多。[38]

    (4)臺灣倉:臺灣倉之設立是專為接濟福建之需要。雍正四年(1726)以正項錢糧運米十萬石於邊海地方建倉備儲。雍正七年(1729)又以官莊存米之價銀73 400餘兩採買。到了乾隆十一年(1746)更决定以四十萬石永為定額。而乾隆十三年實存396 716石,與定額頗為接近,可見當時確曾盡力使存穀足額。[39]

    (5)廣西備貯廣東穀(或稱備東穀):乾隆二十四年(1759)决定:廣西在常平倉額穀之外,另於桂林、平樂、梧州、潯州四府加貯穀十萬石,以備廣東平糶之用。原來廣西所產之稻米有餘,一向藉商人之販運而接濟廣東。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米價昂貴(地方官將原因歸諸於商販居奇)而撥廣西常平倉穀十萬石接濟廣東。事後經地方官奏准成為定例,於是,廣西在常平倉原額外加貯十萬石作為備東穀。乾隆三十五年(1770)曾略為調整存穀的地點,但數額不變。[40]

    以上所述河南漕倉、安徽裕備倉、江寧倉、臺灣倉和廣西備東穀都是特為調濟地區間之需要而設立之倉儲。它們都在常平倉系統之外,但運行的辦法則類似。此外,還有浙江永濟倉、玉環同知倉及廣東廣糧通判倉也是在常平倉系統外的糧倉,皆因地制宜而設。至少在乾隆十三年時,這些糧倉皆有相當數額之存糧。[41]

以上所述是政府設立的糧倉。至於民間設立的則有社倉和義倉。社倉和義倉雖說是由民間自己管理,因為每年要報官查竅故實具有半官方的性質;甚至在陝西和廣西兩省,社倉之穀本是由常平倉撥出,更可說是完全屬於官方的性質。以下就討論社倉和義倉及其補助常平倉之功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  《大清會典事例》192:2a~b。

[38]  《大清會典事例》192:5b。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