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唐代的中央军事决策及其
試論唐後期中央長官的上
试论隋与唐前期中央文官
安史之乱后唐朝中央财政
中西历史比较研究是否可
从达赖喇嘛给皇帝跪叩看
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
明代中央国家权力结构演
从中国古代封建土地所有
先秦墨学:从中原到南方
最新热门    
 
从中央与地方关系互动看宋代基层社会演变

时间:2009-7-24 13:52:30  来源:不详
(二)县尉与弓手
    县尉及其所领的弓手是另一支宋廷维护基层治安,象征中央集权的武装力量。弓手一词自宋太祖于建隆三年(962)十二月《置县尉诏》中首次出现,成为宋代具有民政意义的基层武力,它也是宋太祖建政后强化中央权威的措施之一。赵匡胤在推行杯酒释兵权等一连串收兵权的做法之后,接受赵普的建议,复置县尉,由朝廷直接任命,以其领导弓手,来逐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宋廷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原来属于私人武力的镇将之权责,并将镇将原来统辖的武装力量弓手,纳入朝廷行政体系之中,归中央掌握。县尉的复置和弓手隶属的改变,与其他军政措施同时推动、环环相扣,都是宋廷强化中央权威的重要措施。
    弓手是百姓职役负担中拥有武器装备,代表朝廷执行公权力的武装力量。宋廷将弓手改隶县尉之后,依各县户口的多少,编列固定员额,来处理地方治安事务,控制基层社会。宋廷在《置县尉诏》中,说明每县添差弓手的人数,视各县户口数多寡而定,从五十人至十人不等,但实际情况却视地区、户口及境内治安状况而异。例如乾德六年(968)和大中祥符七年(1014)规定弓手的人数,即较建隆三年有明显的增加。徽宗大观、政和年间为强化境内治安,各县均再增弓手,大县达百余人,小县亦有六十人左右。④南宋时期江淮防卫重镇的江阴,设有两名县尉及弓手二百人,人员编制远远超过初创时的数量。⑤担任弓手之人是当地百姓,依资产、户口多寡作为职役的标准。应役的弓手属五等户之中的第三等,与一般的力役有别。神宗行免役法后,曾支付弓手雇钱,但县府常无法支给,为了生计,迫使弓手做出诸多违法事务。⑥
————————————————
    ①  苏辙:《栾城集》卷35《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62页。
    ②  参见苗书梅:《宋代巡检初探》,《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41—54页。
    ③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5页;黄宽重:《南宋地方武力:地方军与民间地方武力的探讨》,台北:东大图书公司,2002年,第60—6l页,参见佐竹靖彦:《宋代福建地区的土豪型物资流通和庶民型物资流通》,《宋史研究论文集》,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20—235页。
    ④  参见黄宽重:《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以弓手为中心的观察》,《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0页;日野开三郎:《五代镇将考》,收入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论著选译》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72—104页;陈振:《宋史研究中官制引起的几个问题》,《宋史论集》,郑州:中州书画社,1983年,第185—187页。
    ⑤  袁燮:《絮斋集》卷9,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6页下。
    ⑥  参见王曾瑜:《宋朝的吏户》,《新史学》第4卷第1期,1993年3月,第76、100—101页。
 
弓手在两宋三百多年的历史中,随着宋境内治安及宋与辽、夏、金和战形势的转变,在役期、员额编制、器械配备与职务负担上有许多变化,也在维护地方治安与抗敌平乱上贡献力量。如建炎三年(1129)二月,金兵进犯淮南东路的招信军时,县尉率弓手百人英勇抗金,让高宗君臣得以从容渡江,在江南建立政权。①淳熙年间,负责敉平茶商赖文政之乱的辛弃疾,就在江西、湖南等地组织训练当地的乡兵、弓手,对付茶商,发挥因地制宜的战力,最后敉平乱事。②而蕲州的弓手和茶商武力也在嘉定十四年(1221)二月金兵攻城时,共同担负抗敌守城的任务。③
    从中央政府统治权力的发展看来,唐末到两宋,中央对基层社会的掌控有相当明显的变化。宋朝的巡检、县尉及其所属土兵、弓手,是构成宋代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政权的基础,也是中央权威深入基层,削弱原有地方势力的重要举措。巡检、县尉是此一政治结构的主干,土兵与弓手则是基层实际执行者。这是宋太祖在建国后,为落实强干弱枝政策,加强中央的统治力,将巡检、县尉纳入县一级的军政体系,作为朝廷控制地方重要武力的结果。此一举措,和任命通判及监当官等的做法,以及逐渐建立的官员任期、轮调制度一样,均具有强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