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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法律与经济发展

时间:2009-7-24 13:53:07  来源:不详
、关市


    "关"是指在交通要道所设立的关卡,最早设立的关应该是出于军事或治安目的,盘查过往行人,以备非常,对过往商人并不征税。"市"则是人们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最初也不征税。据《孟子》说:"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荀子》也说:"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
    但由于商人的职业决定了他们必须周流各地,贸易有无,以获取商业利润,因此,关与市也就成了他们所必须经常光顾的地方。随着商业的发展,商人数量的增加,关与市的经济价值也就越来越为王公大人们所认识,甚至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关市征税,至迟在春秋时期,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而且税率也有不断加重的趋势。《荀子》就曾对这种情况大为不满,指出:"今之世而不然: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苛关市之征以难其事",主张"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墨子》则认为严格对关市收税,是"贤者之长官"、"士君子"所应尽的职责之一,他说"贤者之长官也,夜寝夙兴,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是以官府实而财不散" ;"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 。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的领袖人物,几乎都主张抑商,把对关市征收重税做为打击商贾的有力手段。《商君书·垦令》就认为"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
    据史书记载,汉朝建立之初,"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   随着割据局面的结束、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安定,汉朝对商贾的限制也逐渐减少,"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这一系列宽松的关市政策,促进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全国各地出现了一大批富比王侯的大商人,以致于司马迁在其《史记》中,为他们专门立传,给予高度评价。
    然而,汉武帝即位后,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进行了一系列开疆拓土、制礼作乐和封禅求仙的活动,文、景以来积累的大量财富很快消耗殆尽。为了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又推出一系列打击商贾的法令,不仅增加了各种市税的税率,而且还恢复了对关税的征收。如武帝太初四年"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 。
    在昭帝时期召开的盐铁会议上,来自地方的贤良、文学对汉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提出了批评,御史大夫桑弘羊辩护说:"王者塞天财,禁关市,执准守时,以轻重御民。" 认为征收关税和市税是合理的。
    在全国各地交通要道设立关卡,对过往商人征税,这种作法在此以后的历代王朝都不曾停止过;市税的征收也名目繁多,不断翻新。关税与市税的征收,在加重商人负担并间接增加了普通百姓负担的同时,对于满足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府的财政支出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在通常情况下,关在成为国家财政来源的同时,其军事作用也并没有削弱。据《汉书·终军传》载:"初,军从济南当诣博士,步入关,关吏予军繻。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繻而去。"     为了防止有人"作乱",维护社会治安,汉代继承了战国及秦朝的作法,对百姓的户籍严格控制,不许随便迁徙,脱离户籍是犯罪行为。百姓如果要去外地做事,必须经过当地官府的批准,并发给有关证明,才能成行。居延汉简15.19就是这样一个证明:
    永始五年闰月己巳朔丙子,北乡啬夫忠敢言之:义成里崔自当自言为家私市居延。谨案自当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谒移肩水金关居延县索关,敢言之。闰月丙子觻得丞彭移肩水金关居延县索关,书到如律令。缘晏令史建。
    这段文字大意是说,义成里一个名叫崔自当的人要去居延为家里买东西,北乡啬夫忠为他开了证明,证明崔自当没有犯罪,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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