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的寄生生活,最容易腐朽破产。史称军功地主的“子孙骄逸,忘其先祖之艰难,多陷法禁,陨命亡国,或亡子孙,迄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子遗,耗矣”。至孝宜帝时,“其子孙咸出庸保之中”。[7]钱大昕也说,汉初军功地主之子孙,“虽拥高爵,尚杂庸保之中。”[8]所谓庸保,就是受人雇佣而服杂役的人。军功地主子孙已沦落在庸保之中,说明他们父祖因军功而得到的大量田宅,已被这些不肖子孙变卖一空,他们的土地已被兼并。
根据以上的论证,可以说在汉武帝时代出现的第一次土地兼并高潮所兼并的土地,都是名田制下的土地,即根据军功爵位的高低及其他身份由政府所授给的土地。这类性质的土地一经兼并,名田制就已名存实亡。汉武帝在对外战争中,虽然对以卫青、霍去病为首的各级将领仍有封侯拜将之举,并有各种赏赐,甚至还建立武功爵制“以宠军功”。[9]但所赏乃是官职和金钱,以军功受田宅制度并没有恢复,说明名田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在汉武帝之后,经过“昭宣中兴”,社会经济又得到新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在汉成帝、哀帝时期又出现了第二次土地兼并高潮。第二次土地兼并高潮比第一次更为猛烈。据《汉书·货殖列传》记载,各地都出现了新的兼并土地的富商大贾和豪强。在四川,“程(郑)卓(王孙)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赀至巨万”;在山东,“刁间既衰,至成哀间,临淄姓伟赀五千万”;在河南,“师史既衰,至成哀王莽间,洛阳张长叔,薛子仲赀亦十千万”;在陕西,“前富者既衰,京师富人樊嘉、茂陵挚纲、平陵如氏、苴氏,长安丹王君房,豉樊少翁,王孙大卿为天下高赀,樊嘉五千万,其余皆巨万矣……此其章章犹著者也,其余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贿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故秦扬以田农而甲一州”。这些“郡国富民。莫不运筹策,上争王者之利。下固齐民之业”。以上引文中所谓“兼业颛利”、“下固齐民之业”,都是指郡国富豪兼并农民土地。此外官僚、贵族凭借权势也都是疯狂的土地兼并者。由于笔者在《秦汉时期三次土地兼并高潮》一文中对此已有较为详细的论述,[10]故不再赘述。
第二次土地兼并高潮的出现,引发了社会各种矛盾的尖锐化,广大农民沦为流民和奴隶,出现了“富豪吏民赀数巨万,而贫民益困”的严重形势.有些开明的官僚士大夫看到了土地、奴婢引起的社会矛盾的严重性,就向哀帝提出对贵族、官僚、富豪的土地、奴婢占有数量,“宜略为限”的建议。[6]于是在哀帝的赞同下,师丹、何武、孔光等人共同提出了一个限田限奴方案。规定:“诸侯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无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隶过品,皆没人县官。”[11]这个限田限奴方案公布后,产生了一定效果,“田宅奴婢,贾为减贱”,[6]但由于幸臣董贤、外戚丁明、傅喜等当权派反对,哀帝遂下诏“且须后”,此限田限奴方案就无限期拖延下去,而没能施行。对于何武、孔光提出的限田限奴方案我原来认为是相当宽松的,但看到了《二年律令》中的受田受宅律文后,才知道何武、孔光所规定的限田数额远远低于吕后二年授予侯级爵、卿级爵的受田数额,说明何武、孔光并不知道汉初的受田制的情况,也说明名田制破坏时间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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