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光、何武的限田限奴方案被搁置后,土地和奴婢所引起的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化。王莽在掌权后。为解决这一严重的问题就提出了一个“王田私属制”,宣布:“更名天下田为王田,奴婢为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12]众所周知,王莽的王田制实质是要恢复西周的井田制,但对于“私属”一般都认为是王莽所新创,现在看到《二年律令》才知道在吕后二年的律令中就已经有“私屑”,其文曰:“奴婢为善而主欲免者,许之,奴命曰私属,婢为庶人,皆复使及算,事之如奴婢。”(《亡律》)从这条律文来分析,从表面看奴隶提高了人格地位,实际仍“事之如奴婢”,说明奴隶的待遇没变,惟一得利的是政府,奴隶改称私屑后,要向政府出算赋。像这样的所谓改革,当然要失败了。
王莽改制失败后,引发了赤眉、绿林大起义,刘秀借助农民起义推翻王莽政权的威力而建立东汉政权。刘秀虽然也是依靠他的将领和军队建立的政权,并且也有封侯赏官的举措,但以军功爵位高低而受田受宅政策并没有恢复,甚至连以检查田亩数量为目的的度田措施都行不通,东汉已是豪强地主的天下,以军功爵位高低而占田宅的军功地主已退出历史舞台。
在已出版的《中国古代史》中,在讲到秦汉历史时,虽然也有提到军功地主这一名词的,但对军功地主掌权的重要性及阶段性没有说清,同时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也并不奇怪,因为过去并不知道军功地主有多大实力。《二年律令》中所记载的以军功爵为标志的受田受宅数字,才知道军功地主拥有土地数量是非常惊人的,才使我们把军功地主与豪强地主掌权的不同时期、不同特征搞清楚了,这也就是我写本文的主要目的。
最后笔者想再说明一点,按原来计划对《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本想写四篇文章,其中《吕后二年赐田宅制度试探》写的也是名田制问题,但文章发表后又觉得言犹未尽,故又补写本文,想把名田制的建立直至破坏说得更清楚一点.这是写本文的初衷。
注释:
①《通典·州郡曲·风俗》:“按周制步百为亩,百亩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此处所指之亩乃是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大亩。
②董仲舒此语表面上是指秦商鞅变法后土地兼并情况,实际是借秦指汉,反映的是汉武帝时期的土地兼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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