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贸然颁布了以取消土地买卖和恢复井田制为目的的“王田”令。其规定: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4](《王莽传中》)但结果却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天下警警然”,不得不很快废止了这一命令,重新下令“请食王田及私属皆得买卖,勿拘以法”[4](《食货志上》)。这是两汉时代抑制大土地兼并的最后一次尝试。
为了与土地兼并相抗衡,两汉政府也不断地将国有土地转让给农民。赋民公田、赐民公田是其主要方式。但这种做法有两大问题:第一,是公田的有限性。除了两汉之初和武帝时代一度出现国有土地的增加外,在整个两汉时代,它一直处在不断的衰减之中。这是因为国有土地本身是一个有限的范围。在私有土地日趋发达的时代,它不仅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充,反而还会受到私有土地的不断侵蚀。还要不断地向私有土地转化,这儿既有大土地所有者们从封建政府那儿谋求的赐田,又有公开、半公开地侵占的公田,还有农民所被赐赋的一小块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公田补充小土地占有的流失不啻杯水车薪。第二,两汉社会危机的突出表现是土地兼并,然而其危机的根本症结还是因农民负担过重而导致的家破人亡。这儿,我还是想引述常常被人们所引用的《汉书·食货志上》中晁错的一段话来说明这一问题。晁错曰: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封建统治者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扶植小农经济,而是被动地向他们补充土地,其结果却是“虽赐之田。犹贱卖以贾”[4](《贡禹传》)。公田通过汉政府向农民的赐赋又转移到了大土地所有者之手。
在上述矛盾运动的作用下,到东汉后期,即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现象:在国家管内,人户流失,土地荒芜。如仲长统《昌言》言:“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1](《仲长统传》)崔实《政论》亦言:“(今)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9](《卷四六》)而在大土地占有者那儿,却是“膏田满野”,“徒附万计”,诸业兴盛。在这种局面下,不仅政府已无力遏制大土地占有与土地私有化浪潮,而且汉王朝的颓败也在所难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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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7]十三经注疏.札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8]欧阳修.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9]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M].北京:中华书局,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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