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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内蒙古草原的游牧群体及其生态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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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4:0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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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合作基础上[7]。 总之,正因为游牧生产的特性,游牧家族并没有形成像汉族那样的大家族。
[1] Sevyan Vainshtein: Nomads of South Siberia: The Pastoral Economies of Tuva.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0. [2] Bat-Ochir Bold: Mongolian Nomadic Society: a reconstruction of the ‘medieval’ history of Mongolia. Curzon Press. 2001. [3] 后藤十三雄:《蒙古の游牧社会》,东京:生活社刊,昭和十七年十二月。 [4] 《绥远に於ける蒙古民族——生活と民俗》,日本东亚研究所根据“绥远通志”稿译,昭和十八年四月。 [5] Owen Lattimore: Nomads and Commissa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6] 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3月。 [7] 穆尔扎也夫:《蒙古人民共和国》(自然地理),杨郁华译,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 二.小群体内结构的互补 在家庭群体的基础上,内蒙大多数牧人之间仍存在着多种多样形态的联牧,形成次级的小联合群体。有的四季都联合,有的只在一定季节里联合。更为关键的是,联合是基于各种互补关系,有的是经济互补,有的是社会生活互补,也有的也与权力发生关系。但最基本的联合关系还是根植于畜群联合和牧业生态系统。各游牧家庭的人口、财产不一致,单独一个家庭的劳动力往往与其牲畜规模不一致。劳动力不足时家庭需要他人帮助,畜群也需要一定的规模才能节省劳动力,这就产生了合群的必要。合群也有时机,在新巴尔虎旗,合群大多是在夏季,大体上有两种。第一种合群为了更有效地分类放牧;第二种合群则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畜群规模。新巴尔虎地区牧草产量高,能容纳较大的畜群,合群往往是为了达到一定的规模 。[8]在西部的荒漠草原地带,合群更多地是为了满足分类放牧的需要。在阿拉善第五苏木的巴音诺尔公巴嘎,参加合牧的人都是有亲戚关系或住于同一乌苏的牧民。由于阿拉善地处干旱地区,水源和草场稀缺,冬、夏牧地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归各牧户占有。也有几户占有同一块牧地的。所以,当各户一起到外地游牧"走敖特尔"时,相邻牧场的几户往往一起到外边的公共牧地放牧,畜群也是合并的。合牧后畜群归类放牧,羊归于羊多的牧户,骆驼归于骆驼多的牧户,这是为了解决一家人放牧几种牲畜的困难。同时,合牧一般是在夏季,繁殖的幼畜和畜产品一般归牧者。 [9] 合群会不会产生混乱呢?不会。自古以来,蒙古人在自己的牲畜身上做了标记。"各家的牛马等,都刻有自家的烙印,至于羊等虽放在一起,但归时却会各自成群,跟其原主归来,纵有一时错了混入他家,它看了周围的环境不同,也会即刻跑回来的"。 [10] 在世界各地的游牧民中,贫富合作的现象是极普遍的。在非洲地区的卡尔玛加(Karimojong),贫富游牧民之间的合作非常普遍,那些有许多牲畜却没有儿子的富牧往往要和那些有许多儿子而很少牲畜的人合作,只有那些有许多牲畜和许多儿子的人才能有真正地独立放牧。贫富之间寻求合作的迫切性不一样,贫牧更迫切一些。在伏尔加河的卫拉特蒙古那里,习惯上贫穷的游牧民与其家族一起流动,他们追求联合,而富有家庭则尽量追求单独放牧[1]。也有因生态的原因而不寻求贫富合作的情形。清代属乌梁海地区的吐哇,是一个混合了通古斯族和蒙古族的地区,受中国政府管辖。那里的富牧户由于畜群规模大,大畜多,游牧中需要较长的移动距离,一年的游牧距离大约有50-60公里;贫牧的牲畜少,小畜多,放牧所需的游牧距离短,一般只有25-30公里左右。贫牧一年移动2-4次,富牧要移动4-5次,富牧有两个冬营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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