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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理最大”——兼谈宋人对于“祖宗”形象的塑造[1]

时间:2009-7-24 13:55:45  来源:不详
与北宋立国以来为政施治理性化的趋势相吻合,并且因此而被宋人认定为赵宋“祖宗之法”的内容。就这一方面而言,“道理最大”说与宋太祖誓碑说颇有类同之处[48]。我们今天的讨论,不是要对此说证实或是证伪,而是希望从这一具体说法出发,探讨赵宋“祖宗之法”、祖宗形象的塑造形成。
  赵宋的“祖宗之法”,事实上是指宋朝的“列祖列宗”建立与维持的一些轨范。随着宋代历史的推移,对于“祖宗之法”的重新发掘、对于“祖宗”形象的再描绘与再定位也表露得日益明显。也就是说,“祖宗之法”以及与之相关的“祖宗”形象实际上处于不断被重新解释与再度塑造的过程之中。在这种重新诠释背后起主导作用的,是当时群体性的政治取向。
  所谓“祖宗之法”由历代的举措决策积淀而成,但这当然并不意味着列祖列宗的所有举措都被不加甄别地包容在内,而是根据现实需要,择取“祖宗故事可行者”予以认定。经过后世判别筛选(当然,“筛选”的标准各不相同,这也正是宋人口中“祖宗之法”内容不同的原因之一)的方针原则,被层层叠叠地融汇其中。
  南宋吕中在其《宋大事记讲义》中曾经说:

  创业之君,后世所视以为轨范也。[49]
  惟其如此,有志于天下国家的宋代士大夫们尤其注意于刻划、维护“创业之君”的形象。

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一《魏国忠献王韩琦》目中记载着这样一件事:

  石守道编《三朝圣政录》,将上,求质于公,公指数事:其一,太祖惑一宫鬟,视朝晏,群臣有言,太祖悟,伺其酣寝刺杀之。公曰:“此岂可为万世法?己溺之,乃恶其溺而杀之,彼何罪?使其复有嬖,将不胜其杀矣!”遂去此等数事。守道服其识。

这样的取舍润饰其实不是为了太祖本人。“此岂可为万世法”一句,以反诘的方式清楚地揭示出《圣政录》、《宝训》等著述的编纂用意。《圣政录》《宝训》所记录的,是宋朝自太祖以来历代君主的“圣政嘉言皇猷美事”[50],是供后世帝王直接汲取借鉴的本朝经验;其编纂目的在于“履祖宗之圣迹,以兴太平”[51],就其性质而言,可以说是因应治国需求的“帝王学教材”[52]。
  赵宋一朝对于《圣政录》《宝训》的纂修不可谓不重视,而李焘在其《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注文中,却曾多次指出《圣政录》及《宝训》中记载年代、官名、事件不确切的问题,并且概括说:“《宝训》于年月先后,或多不得其实”“《宝训》润文,遂失事实耳”[53]。这类问题的出现,从一侧面表明,《圣政录》和《宝训》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记录,而是重在政治导向的“祖宗嘉言懿行录”;它的主要目的在于流布祖宗朝的“盛美之事”[54],传授治国章法,以垂范后世。“为万世法”,无疑是当时具备强烈历史责任感的士大夫们追求的目标。在这样正义而神圣的目标之下,拣选祖宗言行、塑造可供仿效的祖宗形象显然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宋大事记讲义》卷四《真宗皇帝·圣学、经筵》目下的“讲义”中有这样一段话:

  三代而上传家之法备而传心之法为尤详,……三代而下传家之法既略,而传心之学不复续。故不惟人主之成德也难,而子孙之成德也亦难。惟本朝以家学为家法,故子孙之守家法自家学始。

这里所谓“家学”,实际上是指赵宋的后世帝王对于本朝祖宗“圣政”“宝训”之类嘉谟要言的学习;而“本朝以家学为家法,故子孙之守家法自家学始”的说法,既提示我们注意宋王朝制度与政策的历史依赖性倾向,也使我们看到“祖宗”的榜样在培养造就新帝王的过程中可能起到的作用。
  在宋代的政治实践中,诱导造就新帝王的努力与塑造足以“为万世法”的祖宗形象是密不可分的过程。且举元祐年间范祖禹的一番话为例。当范祖禹劝说少年天子哲宗勤于讲读时,他抬出神宗的榜样说:

  神宗皇帝即位之初,多与讲读之臣论政事于迩英,君臣倾尽,无有所隐。而帝天资好学,自强不息,禁中观书,或至夜分。其励精勤政,前世帝王未有也。自熙宁至元丰之末,间日御经筵,风雨不易,盖一遵祖宗成宪,以为后世子孙法也。可不念哉![55]

范祖禹或许称得上是“合理择取”与“通盘塑造”帝王形象的高手。就政治倾向而言,他显然并不赞成凡事一遵神宗成宪,但在向小皇帝进说时,他却有针对性地拣选出“圣学”一个方面,进而跨越一大步,将神宗树立为“一遵祖宗成宪,以为后世子孙法”的楷模。这既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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