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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易言之,史著不同于“文艺作品”之处就在于,史著绝不能“虚构”,而只能“纪实”,它必须根据历史上发生的事实秉笔直书。以此返观《通鉴纲目》使用唐中宗“嗣圣”纪元达二十一年之久的做法,是将史著和“《南阳乐》之类”的戏曲俚乐相混淆了。“据事直书”是史学的底线,褒贬也必须在据事直书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史学能不能“存真”的要害所在。 (二)论历史人物评价的“背反”现象 《十驾斋养新录》列有“党籍”条。钱大昕指出: “元祐党籍三百九人,不皆粹然正人也。而至今与马(司马光。元八年,宋哲宗亲政,被追夺赠谥。)、吕(公著。宋哲宗亲政,被追夺赠谥。)并传者,蔡京挤毁以成其名也。建文奸党诸人,非皆凛然忠臣也。而至今与方(孝孺。辅佐建文帝。明成祖即位,不屈而死,遭灭族之祸。)、练(子宁。明成祖即位,不屈而被磔死,并遭灭族之祸。)俱传者,成祖肆刑以成其名也。奸臣暴君,快意于一时,而被其毒者,流芳于百世。心愈恨而计愈拙。当时无恻隐羞恶之心,后世岂无是非之心哉!”[6](p.429) 按,钱大昕此论,融入了他对于历史人物和事件的“真实性”和“虚拟性”之相关度的思考,因而具有深刻的哲理内涵和隽永的思想魅力。这一论断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方面,所谓“后世”的“恻隐羞恶之心”、“是非之心”,那是指一种对人物和事件的“历史评价”。“公道自在人心”的意思是说人心就是历史的一面镜子。一个人“生前”的“自业”,终究要在他死后有所反映。生前的一言一行,孰善孰恶,昭昭凿凿,那是毫厘不爽的。佛家有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之说,此不啻史迹与史录关系之确解。以此观之,史家所秉笔直书者,亦不过是历史人物之“自业”而已。因为蔡京、明成祖这样的奸臣暴君生前为非作歹,死后遭受历史的“报应”,那是罪有应得。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遭受恶人的迫害,被“挤毁”,受“肆刑”的并不一定都是正人君子,有些甚至是小人。然而,恰恰因为恶人的迫害,适足以使某些小人和正人君子共同流芳百世。在这里,公众的“同情心”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对于奸臣暴君的厌恶,反过来容易使人们不加区分地去同情所有曾经遭受过奸臣暴君迫害的人。所以,小人能够和正人君子共同名垂青史,并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他们沾了正人君子的光,而是因为类似于蔡京、明成祖这样的人“作恶”的结果。恶恶相报,常常能够使“恶”变成为“善”。对于这种在历史上屡见不鲜的“背反”现象,钱大昕的揭示极为深刻,应当引起史学工作者的深思。从“史以真为先”的角度看,小人终究是小人,小人、君子本不应当鱼龙混珠。倘若小人也像正人君子一样流芳百世,那就是历史的“不公”。怎样才能做到君子、小人“各得其评”?怎样还历史人物和事件一个“本来面目”?这是史家在处理历史,特别是在处理“恶恶相报反成善”这样一类复杂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时的一个难点,同时也是一个要点,从中最能够显示出史家的水平。对此史家应当慎之又慎,力戒感情用事而实事求是。 徐乾学(健庵)云:“做官时少,做人时多;做人时少,做鬼时多。”晓徵对于徐乾学之论有深刻的领悟,以此他指斥蔡京、明成祖之流谓:“此辈惜未闻斯语!”[6](p.429)晓徵一生治史,濡染弥深,在洞观世事的变迁后,他能够对于“历史”和“现实”有深切而著明的体悟,故独能以一位史家的卓越史识放言高论如此。这里,“官”、“人”的相互对应,应当是说与“人生”相比,宦海之日终究是短暂的。想到“做人”的长久和“为官”的短暂,就应当让“官”向“人”靠拢。但在现实中,多见的是一旦斧柯在握,则高下在心,用舍由我,权位得崇,功名以盛,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在己既觉自满,在人则多艳羡,于是飞扬跋扈,飘飘然而忘乎所以。这都是被官位迷障了双眼,丧失了“人性”的表现,而晓徵接之以“人”、“鬼”相对待,寓意尤深。人生在世,匆匆不过百年;而人死后做“鬼”的时间却是“永久”的。历史人物能够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说的都是“人”在做了“鬼”以后的事。想到身后世人的评价全据“前世”的“自业”,人生在世当独善其身,从善如流。当然,晓徵之论只对于有廉耻心、羞恶心而无渣滓心的正人君子具有说服力;对于那些寡廉鲜耻,死后哪怕洪水滔天,在根本上已经腐朽了的“人渣”,自然只能是对牛弹琴。 (三)论纳谏 钱大昕生于雍正六年(1728年),死于嘉庆九年(1804年)。他经历了整个乾隆时代。自任用和以后,乾隆帝便由比较清明逐渐走向昏聩,其好大喜功、刚愎自用、拒绝纳谏的跋扈作风也在逐渐暴露。正可谓上行下效,乾隆年间的吏治大坏,官场内充斥着唯唯诺诺、夸毗体柔之徒,虚伪、颟顸,“黑白杂而五色可废也,宫羽淆而五声可铄也,人心混混而无口过,似治世之不议”,更不用说“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能无渣滓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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