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冯雪峰的眼光里,李、蓝、白盾的文章确实属于“幼稚”,不属于投机,但属于马克思主义的小儿科,只是应用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词句而已,这大概够不上冯雪峰所要求的批评的“格”。《文艺报》给白盾(《〈红楼梦〉是怨而不怒的吗?》,此文后来刊登在1954年11月12日《人民日报》上)的退稿信,说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优点多于缺点,毋需批评,读者自会分清等等,显示了冯雪峰领导下《文艺报》对那时红学的态度。也许,冯雪峰还认为,支持或发表李、蓝的文章,容易造成助长教条主义的毛病。而李、蓝高昂的论战姿态,也容易造成对马克思主义横扫一切的误解,造成文艺界万马齐喑的局面。冯雪峰为转载李、蓝文章所写的“编者按”充分显现了他态度,“试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不够周密、不够全面”等,如此定位,此前所发生的拒之门外之事件在所难免。不要说是在古典文学领域了,即便是在更敏感、更具当下性的当代创作领域,冯雪峰都秉持着与当时许多文艺界领导人不同的观点。
其实持这种观点的人,当时不在少数。当时,李、蓝的文章不能在《人民日报》上转载,何其芳也持“不够成熟”的观点予以支持。这种秉持“不成熟”的观点在以后的发展中,还会再次表现出来。当然,这些观点李、蓝当时是不知道的,他们对大主编冯雪峰亲自修改他们的文章和纠正错别字、标点符号,感到受宠若惊,更感到冯雪峰值得尊敬!如此,李、蓝就更无理由编造“问询信”为冯雪峰主持的《文艺报》罗织罪名了!
对一篇文章产生“异见”,属于文学批评范围内正常的争论和认识差异。但是,报纸是阵地,《文艺报》是文艺界的主阵地,不让马克思主义的“苗子”成长,一开始就要求他是成熟的,这在毛泽东看来这很奇怪!和名人权威相比,他们是不成熟;但就他们所坚持的主要观点看,是属于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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