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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簡《恆先》“詳宜利巧”解釋

时间:2009-8-8 16:58:43  来源:不详
其中“音”跟“意”可以相對,字義詞義都相關聯。我曾擬單獨談這個問題,而臺灣季旭昇教授撰作《《上博三·恆先》“意出于生,言出于意”说》,已著先鞭,請參看。[2]

“采勿(物)出於作,作焉有事,不作無事。”跟《環流》“約決而時生,時立而物生”可以對看,“約”與“時”略相當於《恆先》之“作”,“約”是有條件的事,《論語·雍也》“約之以禮”劉寶楠《正義》“凡人能以所行,納於軌物,而無所違,是謂之約”。

“舉天之事,自作爲事,甬(庸)以不可賡也?”是說:舉天之事約定衆多,且都是自我約定為事,豈是不可更改的麽?“賡(更)”是變更約定的名實關係,也即“詳宜利巧”之“巧詐”。

因爲名實關係可以被更改,所以《恆先》作者認爲所有的“名”都是虛位概念,都可以被解釋為不同的“實”。“舉天下之名虛 (屬),習以不可改也。”是說天下之名無定屬之實,僅僅是在對約定前提習以爲常時,名實關係才是不可更改的。因此,名實關係的確定性是相對的,而不確定性才是絕對的。《恆先》作者此處觀點,跟前文“詳宜利巧”(“約定繁多而偽詐滋生”)一脈貫通。

“舉天下之名無有灋(廢)者,舉天下之明王、明君、明士庸有求而不予?”,我們已經指出此句為反詰語氣。前文講“詳宜利巧”,即:約定衆多,而有巧詐,導致了約定的名、實關係的不確定性,也即《荀子·正名》所謂“名無固宜”,因此,在《恆先》作者看來,舉天下之名多是虛名、廢名,所以明君、明王、明士循虛名、廢名來責求事實,結果當然跟約定相違而求不得。《荀子·正名》云:“異於約則謂之不宜”,正可移作注腳。

 

“詳宜利巧”之“宜”,還可以引申解釋為“概念”或“範疇”之義。

張岱年先生《中國古典哲學概念範疇要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版)曾談到中國哲學史上有關“範疇”的表述。其《自序》云:

 

所謂概念,所謂範疇,都是來自西方的翻譯名詞,在先秦時代,思想家稱之爲“名”,宋代以後有的學者稱之爲“字”。南宋陳淳著《字義》,清代戴震著《孟子字義疏證》,其所謂“字”即概念範疇之義。“名”和“字”是從其表達形式來講的,“概念”、“範疇”是從其思想内容來講的。

 

《緒論》解釋“名”,謂:

 

孔子提出“正名”,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論語·子路》)《管子·心術上》論形名云:“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當謂之聖人。”莊子說:“名者實之賓也。”(《莊子·逍遙游》)公孫龍說:“夫名,實謂也”(《公孫龍子·名實論》)《墨子·小取》云:“以名舉實。”各家所謂名都是指事物的稱謂。

 

他指出,《墨經上》所稱的“達名”、“有實必待之名”,以及《荀子·正名》所謂的“大共名”,可以說即今所謂範疇。

張岱年先生又解釋“字”說(第3頁):

 

宋元明清時代,哲學的概念範疇一般稱爲“字”。有些學者致力于解釋所謂“字義”。朱熹的弟子陳淳著《字義詳講》(後人稱爲《北溪字義》),就是講解程朱理學的概念範疇的著作。清儒戴震批判程朱,提出自己的哲學體系,撰寫《孟子字義疏證》,採取了解釋孟子哲學的概念範疇的形式。這裡所謂“字”不是指普通的文字,而是指哲學的名詞。所謂“字義”都是對哲學概念範疇的解釋。“字義”二字太泛,不如西方所謂範疇意思明確。中國古代雖無範疇之稱,但中國古代哲學確有一套自己的範疇。

 

跟“字義”相類的詞是“名義”,這一點張岱年先生沒有談到。以“名義”為書名的,有《法門名義集》(唐李師政)、《翻譯名義集》(宋釋法云)、釋空海《篆隸萬象名義》、明周祈《名義攷》等,其中多為解釋各種名實稱謂的字書。若詳細加以分別,“名義”即今所謂“概念”,“字義”即“範疇”。

前面說過,“詳宜利巧”之“宜”跟“義”音同字通,常可互訓。因此,《恆先》“宜(義)”可跟“名義”或“字義”之“義”相當,“詳宜”也就是“詳審于‘名義’或‘字義’”,即對於概念範疇的詳細解釋和定義。

張岱年先生說:“哲學的概念範疇都有一個提出、演變、分化、會綜的歷史過程。同一個範疇,不同的思想家、不同的學派,對之有不同的理解。”(見《中國古典哲學概念範疇要論》之《自序》)戰國時代百家爭鳴,諸子學派爲了立論的需要,對各種哲學概念範疇的定義往往相異,在這種情況下,名辨之學就成了諸子學派都需要掌握的方法論。《恆先》作者先提出“或”、“有”、“生”、“音”、“言”、“名”、“事”這些基本的哲學概念範疇,又認爲對這些概念範疇的詳細定義和解釋有利於巧詐和詭辯,因此又逐個加以否定。這裡涉及到哲學範疇中“虛位”與“定名”的關係。

張岱年先生指出,韓愈《原道》“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其所提出“虛位”與“定名”的區別,是:

 

定名是有確定内涵的名稱,虛位即空格子,不同學派可以填入不同的内容。……韓愈所謂定名、虛位,都屬於今日所謂範疇。如果加以分析,定名可謂實質的範疇,虛位可謂形式的範疇。(頁2-3)

在歷史上,不同的思想家雖然採用同一範疇,但賦予不同的涵義,這種現象是常有的。韓愈說:“道與德為虛位”。凡是虛位的範疇,不同學派都賦予不同的涵義。(頁5)

 

另外,張先生對所列的“中國古代哲學範疇總表之一(單一範疇總表)”的三個綱目“最高範疇”、“虛位範疇”與“定名範疇”分別下定義說(頁12-13):

 

最高範疇指思想家建立其哲學體系時所設定的表示世界本原或最高實體的範疇。

虛位範疇指各家可以通用而可以加上不同規定的範疇。

定名範疇指有確定内涵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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