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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社会学视阈中的孔德

时间:2009-8-8 16:39:56  来源:不详
突在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有激化的倾向。在共产主义理想国中,要讲自由全面发展,而在当前的历史阶段,我们的任务主要是要求平等地全面发展。我们根本价值导向只能是人格平等,而不是自由。
  也有许多人从不同角度看到社会平等问题的特殊意义。某学者提出一种见解,认为平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价值。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最近出版的几本伦理学和人性研究著作中所提出的最有特色的思想也是对社会平等、人格平等问题的诉求和论证。他强调实现平等是当前中国社会,也是整个人类历史最为重要的伦理价值目标。2005年3月美国哈佛大学斯坎伦教授来华访学并在南京师大、清华大学等院校进行了题为“平等何时变得重要”的演讲。其演讲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各种反对把平等作为最重要人文价值的论调进行反驳。
  
  二、唯物史观基础上的人格平等
  
  把人格平等作为和谐社会价值观体系中最为根本的价值导向还要澄清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我们要讲人格平等而不是一般地讲平等?这是因为,平等问题只能是社会关系问题,只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平等只能是一个社会学、人学意义上的概念,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不存在平等与不平等的问题。第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又可以分解为许多层次,比如性别之间的平等问题,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平等问题,各种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群体之间的平等问题,在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生活各个层面中人与人的平等问题等等。但是个体人格意义上的平等则是具有终端意义的平等。以上所说的各种平等都要落实在个体人格的平等问题上才是真实的,人格平等提法承载了各种平等问题的全部内容。
  第二,作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本价值导向的平等观念绝不能等同于近代思想史上许多抽象虚伪的平等理论。这里的根本区别在于。从唯物史观基础出发去理解平等问题,就必须把它与人类生产方式进步和社会形态发展联系在一起,把它与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灭亡联系在一起。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把这样的价值观变革概括为:“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这里恩格斯所说的消灭阶级,是指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要否定的东西。从肯定的方面讲,消灭阶级只是实现人类平等大同的手段和途径,人格平等的实现,人类每一个成员平等自由地全面发展才是这里最根本的价值导向。而且,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杜林的“社会主义”虽然也言词激烈地要求平等,但是其只是在社会财富分配的意义上要求变革,科学社会主义则要求从生产资料社会占有的意义上要求变革,这才是推进平等事业的关键所在。
  要深入理解唯物史观平等论与其他平等理论的本质区别,就必须回顾思想史上平等理论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卢梭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旗手,是近代最著名的平等问题思想家。卢梭天才地洞察到人类不平等现象的根源在于私有制问题。他指出,谁第一个圈出一块土地,大言不惭地说,“这是我的”,并且找到一些傻乎乎的人竟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人。卢梭认为,不平等的顶点也就是它的终点。登峰造极的不平等必然重新转变为自己的反面,但不是转变为没有语言的原始人所拥有的旧的自发的平等,而是转变为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他认为,理性的发展完善要求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而建立起国家,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具有平等的政治和各种社会权利,所以他主张实行民主共和。他认为,通过缔结契约使人们获得了比“自然状态”更高级的自由。社会契约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而是把它发展成道德和法律意义上的平等。
  卢梭以敏锐的目光洞察到阶级对立社会对人性的扭曲和给社会造成的不和谐。但是他把不和谐与不平等的产生、发展和消灭单纯看作是一个理性道义自我操作运行的过程,他一方面并不要求变革私有制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求助于理性,要求通过国家和社会契约的完善来解决和谐与平等问题,这只能使他的理论成为空话一场。其结果是按照他的蓝图所确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把更多的人投入水深火热之中,事实上的不平等仅仅是被政治法律的“平等”罩上了一束花环。另外,卢梭还把自由作为一种独立于平等问题之外的伦理问题来考察,他最终使关于平等的抽象思考淹没于肯定私有财产自由权利的现实态度之中,平等屈服于自由。正如马克思所指出,那里的自由对资产阶级意味着发展贸易的自由和残酷竞争的自由,而对贫苦人民来说则意味着沦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自由买卖的奴隶。回顾卢梭使我们看清楚了和谐社会问题绝不单纯是理性和道义的问题。
  罗尔斯《正义论》的中心问题还是如何解决人类社会、当代西主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不和谐与不平等问题。《正义论》产生的背景是,当代科学技术进步、资本主义工业发达与矛盾危机及社会不平等程度加深并存,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和谐不正义现实需要正义理论的警示。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制度的和谐性正义性影响不断增长。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主要展开为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机会平等的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他的第一个原则要求,每个人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应该是平等的。(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要求:(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立足于机会公平平等的前提使所有的社会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他将两个原则安排在一种“词典式”序列中,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中虽然确立了自由的价值,但把这种价值置于平等的价值之后,第二个原则要求在平等前提之下容忍差别的出现。这两个原则都把曾经作为西方价值观最高尺度的“自由”原则推向后台去了。但是罗尔斯所要求的平等只是在社会就业、税收、福利、国民收入再分配等领域中的改善,并不涉及社会资源占有和社会基本结构的改变。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享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享,则表现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的理论虽然在时间序列上排在罗尔斯正义理论之前,但在逻辑上,在向真理接近的道路上却远远超越了它。马克思的话使我们看到,像罗尔斯那样,不触及生产方式和基本社会结构,只在各个孤立的财富分配领域里进行回旋,并不能真正解决社会平等与和谐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任何一种不平等和社会矛盾对抗都不过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对抗的外在形式。因此解决不平等归根结底要依靠生产方式的进步。马克思认为,各种社会形态和社会状况都是建立在经济关系、经济基础之上的完整的有机体系,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他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认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困、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马克思在这里表明,只有在物质极大地丰富和科学文化高度发展之后,人类才能在最大范围和最高的水准上实现社会和谐与大同平等理想。

  马克思主义在揭示不平等状态的不合理性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由于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要求,人类社会必然由原始社会的自然平等、社会和谐状态进入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不和谐与不平等状态。但是随着生产方式的进步,资本主义制造社会异化的同时也在创造着消除这种异化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生产方式的基础,从而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结构性前提,社会主义的和谐平等显然比任何制度下的和谐平等都是一种质的飞跃。但是另一方面,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较低状况时,这种和谐平等仍然不能是完善的。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我们需要以多种形式的社会所有制来补充公有制为主体的国民经济基本结构,我们认可各个社会阶层、群体在权益配置上的差别。邓小平同志认为:“因为我们的改革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基本点。”这里,邓小平同志一方面坚持了把平等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根本导向,另一方面指出了在当前我国条件下要认可私有制生产和不平等状况的存在,只求把其限制在有利于发展经济和不破坏社会稳定的范围之内。
  从唯物史观出发就应看到,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进步是解决社会不和谐不平等问题的根本手段,而在现有生产水平上使社会各种资源得到最佳效果的配置和调整,使各区域、各阶层和各种群体尽可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真正实现每一个公民的人格平等,这就是当前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做的根本性工作。平等大同是人类思想史中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和理性的最光辉理想,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优越于一切剥削压迫社会形态的本质特征。在改革开放的激流中,许多违背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东西趁机滋生蔓延,使许多人陷入价值观迷惘中,这就更要求我们清醒坚定地把握住这个根本性价值导向。

晚期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后现代
 颜 岩
  [摘要] 本文主要评析美国学者凯尔纳的“后现代”观。从现代概念入手,通过剖析“后”之内涵,凯尔纳为我们分析了“后”现代的语义星丛。接着,他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群基础等多个角度探讨了后现代产生的原因。最后,通过分析马克思的“抽象”概念、德波的“景观”概念和鲍德里亚的“类象”概念,凯尔纳为我们揭示了一条通向后现代的思想史路径。
  [关键词]后现代;凯尔纳;晚期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B7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7)04-0115-07
  
  道格拉斯·凯尔纳(1943-),当代美国著名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家、媒体理论家和左派学者,近年来致力于后现代理论研究。深入剖析凯尔纳对后现代的解读,对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后现代思潮的理论性质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后现代的语义星丛
  
  在具体探讨凯尔纳的“后现代”观之前,我们有必要先理清几对范畴。首先是现代(mod-ern)概念,这个词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著作中,当时人们主要用它表达一个新的观念体系,认为它标志着一个与中世纪对立的新时代的出现。可以看出,现代是一个时间概念,用于指代西方历史上的一段历史时期,它的参照系是古代和中世纪。依照通常看法,古代与灿烂的文明联系在一起,中世纪则被称为“黑暗时代”。而现代则是一个“从黑暗中脱身而出的时代,一个觉醒与‘复兴’、预示着光明未来的时代”。就现代所确指的时间而言,英国学者罗斯(Margaret Rose)认为应是“从文艺复兴到当今时代的所有时期”,《牛津英语词典》第二版则更是明确地给出了解释,“十五世纪的终结普遍被认为是……现代的……开端”。综上,我们认为现代始于中世纪结束和文艺复兴初期。接下来是现代性(modernity)概念,该词内涵比较复杂,学界争论颇多,罗斯从广义角度将其理解为“现代主义”、“现代”、“现代化”之和,霍林杰(Robert Hollinger)从社会学角度把它理解为西方社会自启蒙运动以来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类型,我国的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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