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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庖丁解牛”和莫言的“檀香刑”:“牛-人”之解

时间:2009-8-8 16:45:16  来源:不详
的,是仪式,是写作的仪式,在这个仪式书写的回归中,有着祖国的重新发现?那是发现什么样的生命形态?一个动物的王国?一个还原为赤裸生命的世界?是动物们的大戏?”

比如如何想法听听那个《咸池》之乐?
庄子在《天运篇》中给我们讲述了如何倾听这首乐曲的奥秘:
北门成问于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吾始闻之惧,复闻之怠,卒闻之而惑,荡荡默默,乃不自得。”
帝曰:“汝殆其然哉!吾奏之以人,徽之以天,行之以礼义,建之以太清。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四时迭起,万物循生。一盛一衰,文武伦经。一清一浊,阴阳调和,流光其声,蛰虫始作,吾惊之以雷霆。其卒无尾,其始无首。一死一生,一愤一起,所常无穷,而一不可待。汝故惧也。
吾又奏之以阴阳之和,烛之以日月之明。其声能短能长,能柔能刚,变化齐一,不主故常。在谷满谷,在坑满坑。途隙守神,以物为量。其声挥绰,其名高明。是故鬼神守其幽,日月星辰行其纪。吾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予欲虑之而不能知也,望之而不能见也,逐之而不能及也。傥然立于四虚之道,倚于槁梧而吟:‘目知穷乎所欲见,力屈乎所欲逐,吾既不及,已夫!’形充空虚,乃至委蛇。汝委蛇,故怠。
吾又奏之以无怠之声,调之以自然之命。故若混逐丛生,林乐而无形,布挥而不曳,幽昏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或谓之死,或谓之生;或谓之实,或谓之荣。行流散徙,不主常声。世疑之,稽于圣人。圣也者,达于情而遂于命也。天机不张而五官皆备。此之谓天乐,无言而心悦。故有炎氏为之颂曰:‘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汝欲听之而无接焉,而故惑也。
乐也者,始于惧,惧故祟;吾又次之以怠,怠故遁;卒之以惑,惑故愚;愚故道,道可载而与之俱也。”

“小说《檀香刑》集中描写了所谓晚清最后的卓越刽子手赵甲一系列的施刑经验和心理而展开,集中描写了两次最为残酷的施刑,一次是针对谋杀袁世凯的英雄钱雄飞,以凌迟五百刀而完美实现了刑罚的意义和目的,以及最后针对造反的孙丙而发明的檀香刑。
檀香刑的施刑过程是:首先把犯人捆绑在赵甲自己精心处理过的光滑的松木板上;然后用那根特指的檀香木橛子,从犯人的“谷道”(肛门)钉进去;使之能够从脖子后钻出来;最后则把犯人绑在一个露天高台立柱上示众,让他经受数天折磨后死去。

最为起眼和抢眼的也是小说家描写了如何把这根檀木制作成刑具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似乎一个秘密的工艺:紫檀木要削刮成宝剑样,然后用砂纸翻来覆去打磨,使之光滑如镜;再置于精炼香油里,至少要煮一天一夜,似乎使这个坚硬的檀木柔软,在油水中获得柔性!以保证钉入身体里面后滑畅不吸血,不伤肚肠;它的要害是:它穿行身体而且保留在里面,导致受刑者体内不断流血,最后血尽痛苦而亡!而且,为了让他多受几天折磨,每天还需给他灌参汤(无疑人参是保命的),这是为德国人修建的火车举行首开仪式举行献祭礼!这是一个献祭的仪式!不过,似乎主要是献给外国人,欢迎外国人或入侵者而表演的!”

当然,倾听的地方是在野外的空旷之地——那是广漠之野!现实的荒漠之野!否则就无法敞开自身,深入空虚!
这个倾听经过了三个甚至四个阶段:惧-怠-惑(-默)。“惧”什么呢:是世界变化的节奏:世界和外物有着变化的道理,自身也在调理,但是这个变化的节奏不是按照你的期待来展开的,有着一直让你惊讶的法则!虽然有着变化的法则,但是非你所能逮!因而让你“惧”!当然,这里说的是音乐,是乐音,中国古代的乐音按照清浊来区分和调节,是有着节奏和规则的,但是它的变化却是无首无尾的!伴随生命情态的表现,是变化无穷的,总是会有音乐——这本身就让人惊讶!为什么“怠”呢:进一步演奏出来的声音更加变化多端!随着事物本身的变化而变化!“不主故常。在谷满谷,在坑满坑。途隙守神,以物为量。”——“郭云:“至乐之道,无不周也。”涂郤守神,释文:“郤,与隙义同。”成云:“涂,塞也。闲心知之孔隙,守凝一之精神。’”——通过事物之间的空隙来守候神明的降临!进入了四虚之道——空虚之境,而且进入了事物的枯竭和残剩状态:这是不变就无法存活的状态!这个状态,是声音被完全的打开和敞开,声音——自然的声音被减弱到了极致,而乐音要响起!
但是,在沉默之中!只有在沉默之中才能倾听?倾听沉默?

“当你观看时,你已经是一个异域之人?作者是演绎给陌生的异国之人看的?是激发好奇心?对于我们的文化吗,这可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我们从不稀奇,虽然偶尔会唏嘘不已!但是短暂的惊恐之后,我们又会回到日常生活的安息。毕竟盛大的刑罚也只是在特殊的日子才实行——而且那是顺应了天时地利人情的!从古以来,我们的文化就把肃杀之事作为惯例来处理的,你说重也重,你说轻吗,也很淡,如同对待尘土的起落。
观看檀香刑,叙述者的声音是东北方言,是小说家自己土生土张的地方的俚语和民间的习语,这可是外人听不懂的,而且还伴随那些烦心的猫腔!但是,我们能够听懂猫叫的!这是叙述要求我们倾听的声音!
但是,这个猫叫的腔调——从动物肢体里发出的声音,或者猫腔戏班演员们模仿的声音,在文本中反复回响的是这个“咪呜咪呜”的碎语,我们似乎一直被这个动物的声音搅乱了心绪,我们似乎在阅读中承受这个文字的刑罚!
我们都说那些行刑的场面被小说家描写得太残忍了,无法忍受,我们又被这个死物的声音所搅扰,阅读——在这个意义上,是文本所要求的:阅读即是受刑!
我们被迫接受这个文字的刑罚!
如果我们是看客!不,是“听客”!请用耳朵来阅读!


莫言的小说《檀香刑》为我们展现了这幅似乎是一直隐藏着的图景。为什么到了21世纪初才被展现?是否那是这一百多年来的文化反思,为我们带来了一种他者的眼光?或者我们的眼光已经被异国情调化了?”

 

所有的声音都来自于窍穴的打开,这里的三次转换的倾听也许也是庄子在《齐物论》中所言的“三籁”:南郭子綦隐机而坐,仰天而嘘,嗒焉似丧其耦。颜成子游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隐机者,非昔之隐机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问之也!今者吾丧我,汝知之乎?汝闻人籁而未闻地籁,汝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子游曰:“敢问其方?”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蓼蓼乎?山林之畏佳,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譹者,叱者,吸者,叫者,嚎者,窈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得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刁刁乎?”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子綦曰:“夫吹万不同,而使其子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这里有着一个个窍穴的无尽回响:躯体的鼻-口-耳,事物的枅-圈-臼-洼-污,等等都是各种声音的制造者和打开!而且要保持这些众窍的敞开:虚——就是敞开,过道和管道的别名!因为只是开窍,有着窍穴,才可能回响声音!那是事物之间的彼此合唱和唱和!整个世界和宇宙也就是这样的窍穴之间的彼此共鸣,如同天体的音乐!那个咸其自取的回响场域或管道本身则并不是被造也不是创造,而是自己本身发生着的。


“‘“(德国人)克罗德对着翻译又咕噜了一阵,翻译道:“总督说,中国什么都落后,但是刑罚是最先进的,中国人在这方面有特别的天才。让人忍受了最大的痛苦才死去,这是中国的艺术,是中国政治的精髓……’”——这是殖民者和侵略者对我们文化的想象?要把我们置于所谓被妖魔化的恐怖形象之下。但是,同时我们似乎也获得了某种魔眼来看待我们的文化?
莫言在评论他自己的小说《檀香刑》时说:“从人性的角度讲,每个人,其实都是‘受刑者、观刑者、施刑者’三位一体。我相信当年在菜市口处决戊戌六君子时,那观刑的人山人海中,大多是可以用善良来定义的百姓。但那些刽子手,之所以要那样夸张地表演,就是为了满足这些善良的看客的需要。而那些受刑人,之所以能够那样慷慨悲歌,视死如归,其中也有为了看客而表演的成分。这样,受刑者、观刑者、施刑者,就是一种合谋的关系。”

他还说:“我这样写,是希望人能认识自己。文化大革命时,有多少善良的百姓,变成了残酷的帮凶。当然,在受刑者、观刑者、施刑者背后,还站着一个集团,这些人,是受刑者、观刑者、施刑者共同的主人。”
我们要认识到自己——我们一直是帮凶!我们如何帮?因为我们一直在看!
原来这个小说是拒绝我们看那些场景的,但是为何叙述者又如此津津乐道于残酷场景的描绘?甚至沉溺于艺术的创造一般来展现?它没有打断自己的叙述的欲望?那些猫腔的声音?这个动物的声音,不!动物-人的声音,不!动物-人-乐音!是乐音!乐音可以消除那些恐怖的嚎叫的声音?’”

发现事物可以回响和敞开的管道,万事万物,当然包括人身上的窍穴,这是生命彼此感发的可能性!发现那个督脉,一个不存在的解剖学身躯结构——一个“幻像的生理学”,因为它一直有待发现,不是现成的身体器官!好一个“无器官的身体”!——气息涌动时,在流动中形成的气穴或窍穴的身体,它附着于身体,甚至萦绕着身体的器官。但是,却不是身体的器官,而是穿行在身体的器官之间,对这些窍穴,我们不可能以实在的身体部位来定位,而是要在气息的流动变化中来把握,让气息在这个幻像的窍穴众流动,感受到它的流畅和堵塞,这就是气息之幻像的解剖学了!


“小说中,对这个三位一体的行为者都有所描述:
1,对于“行刑者”——“说刽子手对犯人最大的怜悯就是把活儿做好,你如果尊敬她,或者是爱她,就应该让她成为一个受刑的典范。你可怜她就应该把活儿干得一丝不苟,把该在她的身上表现出来的技艺表现出来。这同名角演戏是一样的。”——是的,要尊敬——尊敬在这里是对死亡的尊敬还是对法则的尊敬还是对生命的尊敬?我们不知道!而且要爱:爱什么呢?爱受刑者有了这样的机会,爱自己竟然有了行刑者的角色,爱这个典范——或者在爱中使之成为典范!这似乎不是受难的典范——受难那一直是无用的!而是服从法则的典范!法则的惩罚据说一直是给予人以社会共同体尊严的最后和至高的方式,宁可死在法则之下,也不要逃跑和被放逐!因而对行刑者的要求很高!这是技艺!要有在持久修练的手法!但是同时是演戏,要彼此进入演戏的角色,只要对位——这是象征形象的分配,我们就可以掩饰起邪恶和痛苦,如同阿Q上了刑场还想着要唱戏!感叹自己不能唱戏!啊!作戏或作秀——一直是面子之光照!刽子手似乎要在这个“杀”的技艺上表现自己的尊严!要成为名角!行刑者也是要脸面的呢?当然,我们后面会看到——他们的脸面已经被涂抹了。
当然,行刑者是一个职业,而且是最为接近法律位置的身份:——“小的认为,刽子手虽然下贱,但刽子手从事的工作不下贱。刽子手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国家纵有千条法规,最后还要靠刽子手落实。小的认为,应该把刽子手列入刑部的编制,让刽子手按月领取份银。小的还希望朝廷能建立刽子手退休制度,让刽子手老有所养,不至于流落街头,小的……小的还希望能建立刽子手世袭制度,让这个古老的行业成为一种光荣……”——在这里,当然,小说家已经撕破了这个文化的脸面了。这个据说已经消失的行当没有了继承人吗?真的吗?”

 

庖丁的解牛似乎是对躯体——这里是牛的躯体——只是一个幻像——窍穴的打开!因此,混沌(浑沌)之喻,窍的产生——导致了浑沌自身的死亡,其实暗示着那不是一个身体部位的开窍,而是一个幻像,一个流变中的敞开,不是局限在某个身体的部位上!因为“倏”和“忽”是一直在流动的,但是浑沌守住中心却不流动,为了使之流变,并不是简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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