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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以及其他经传的训释中,以《公羊》“微言”说经的情况亦不少见。此外,俞樾在具体的文字训诂和典章制度方面,采今文者亦不少。《尚书》“四曰修好德”,古文家释“好”为“好尚”之好,今文家则释为“美好”之好。俞樾认为,今文家说“似较古文为长”[18](P3)。他释《毛诗》“中心有违”、“乐土乐土”、“哀我填寡”、“比于文王”、“履我即兮”等皆以韩诗为是,认为“韩诗殆胜於毛”(参看《群经平议·毛诗平议》)。他以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为《尚书》“六宗”,其说虽本郑说,实则今文家言。
俞樾兼采今古文的治学精神必然影响到他的门生弟子。因此,其弟子中兼采今古文者亦不乏其人,如戴望、谭仲修、陈汉章等。潘鸿则尤具典型,他曾论经学云:“贾之于《礼》,董之于《春秋》,皆原本经术,为荦荦大者……刘子政《诗》、《书》、《春秋》学,皆名家……子歆乖毕家学……诚千古之罪人,不独刘氏之不才子矣。唐人所颁《正义》,实为灭裂经传之首,《易》用辅嗣,《书》传伪孔,《诗》糅毛、郑,三《礼》以后郑尽掩前哲,《论语》用何晏,《左氏春秋》用杜预,均无当也。”他强调:“说《易》者由施、孟、京、梁丘而下,至郑、荀、虞氏,不为元虚所惑……说《书》者确守伏生,参马、郑之一二……说《诗》者,笃信毛公为子夏真传……说《春秋》者师法胡毋生、董子之条例。”[14](P43~44)潘鸿的这段议论表明,他治经,实以今古兼采为原则。对此,俞樾则以“颇有所见”许之,且将这段议论特意收入他的《春在堂随笔》中。因此,这在一定意义上同样可以反映俞樾本人对经今古文学的态度和倾向。值得一提的是,在俞门弟子中,即便后来今古文门户的代表性人物如崔适、章太炎,也都经历过今古兼采的阶段。崔适在给钱玄同的信中曾指出:若无《新学伪经考》一书,“弟亦兼宗今古文,至今尚在梦中也“[19](P134)。章太炎虽强调“古今文经说,余始终不能与彼(俞樾)合也”[20](P28),然他亦曾认定“《左氏》可通于《公羊》”,且“对今文三家《诗》说尚不偏废”[21](P251)。由此可见,兼采今古文,既是俞樾的治经风格,也是他的施教风格。
三,以诸子证经传,亦不忽视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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