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问题是近代中国思想界竞相阐述的问题之一。20世纪初,梁启超依据西方近代财政学原理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外债实践,对外债产生的原因、性质、作用、举借原则、偿还方法等诸方面作了前所未有的深入探讨。其中,关于举借外债应具备的*条件的论述,贯穿于梁启超外债思想的始终,反映出他对国家外债问题的独到见解和清醒的*意识,这一内容,是梁启超外债思想中颇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
外债是随着世界经济发展而出现的金融国际化的一种表现。鸦片战争前,以“天朝无物不有”而自命的泱泱大国中国,基本上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即使有微不足道的对外经济往来,也多是从朝贡关系上去展示皇朝的“富甲天下”的。因此,中国的外债只能是近代社会的产物。1904年,梁启超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中国国债史》的写作,书中首先对外债的起源作了说明。他说:“中国自古无国债”,但从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巨额的赔款,清政府根本无力筹集如此巨大的赔款,被迫向列强借款,“遂开借外债之例”[1]。 到了[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