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按其定义是指“政府向国外的政府、银行、企业和私人借入债款”[20],是“政府的负债或债务”[21]。不难看出,外债总要表现为一种政府的行为。举借外债的政府不同,必然使外债产生不同的效果。埃及、意大利同为主权国家,但借债后的效应如此大相径庭,不能不引起梁启超的追问。在这里,梁启超舍弃了对其他因素的分析,紧紧抓住了举借外债的行为主体。他说,“凭心而论之,外债之本质,非有病也。即有之,其病亦微,而非不可治。天下事弊恒与利相缘,岂惟外债。而外债之特以病闻者,则*上之病而已”[22]。因此,*改革是举借外债的最根本的前途条件。他坦率地指出,“吾既为欢迎外债论者之一人,同时亦为反对外债者之一人,而欢迎与反对,要以*组织能否改革为断”[23]。
*与经济是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矛盾统一。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同时*又积极影响经济,在影响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中起主导作用。梁启超一向重视改良*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他说,“生计现象与*现象常刻不可离”[24]。从消极的方面看,改良*本身就是发展经济的基础,“*不良,实业万无能兴之理”[25];从积极的方面看,合理、恰当的政府行为可以有效地干预并推动经济的发展,“民智未开,群力未团,有政府干预之驱策之,其发荣增长,事半功倍”[26]。梁启超把外债致害之源与生利之本归结于*,既是他对*与经济相互关系的思考,也是他一向主张*改革思想的逻辑使然。他认为,举借外债不过是“一种之*行为也,*问题未有所决,而哓哓然论举债之可否,斯所谓不揣本而齐末,其不误天下者寡矣”[27]。
据当代经济学者的理论分析,举借外债除了借债国要具备应有的信用外,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条件和财政条件[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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