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政府信用有如此状况,“犹肯以资假我,则其用心果具何等”?
“关税厘卡抵旧债已略尽,今益以莫大之新债”,政府将以何术“不为债累也?如其不然,则一切税源皆供外人干涉之具也”。
“若以铁路作抵,则路权所及,国权随之。使债务不能履行,此即开瓜分之渐。”
“铁路诚属生利之也,然使现在无责任之政府管理之,则利且日减,即有利亦岂能归诸国库以为还债之用?”
借外债即使可以以铁路作抵押,但“所借之债,岂能专以筑路?筑路以外之债可尽以路抵乎”?
所借外债应该用于生产事业,但“以现在之政府复无国会监督于其旁,债一到手,论者敢具甘结,保其决不用之于消费的乎”?
诸如改革行政之类的消费性事业,固然可以借债,然而,“论者又敢保现在政府能举改革行政之实效乎”?
即使能够把所举借之债,“尽投诸生产的矣,然生产事业,其举之必待人,今之政府其果为能办理生产事业之人乎”?
“论者又或谓得一封疆贤大吏举债以办一地方之事”,但“以现政府之漫无策画,惟私利是图,此所谓贤大吏者,能保其久于其任乎”?
用所谓的“封疆贤大吏举债以办一地方之事”,此端一开,其他地方“纷纷效尤何道以禁”,他们“贪一时之安便”,而“忘永久之患害”。
借债应用于国民的生产事业,但由于“国民企业能力之缺乏”,“而恃为资本之外债,其一掷而不可复也”。
“助长国民企业能力而匡救其失者,责实在政府,使有善良之政府,一方面为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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