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新篇》共有四个大类:一、“用人察失类”,主要内容是反对在起义队伍中“结盟联党”,搞宗派,闹分裂,主张加强中央的领导权;二、“风风类”,主要是讲移风易俗,提倡敦厚风俗,革除缠脚、养鸟斗蟀、金玉粉饰之类的腐败风气;三、“法法类”,是提出实行新的社会经济改革和独立自主的外交原则;四、“刑刑类”,是建议采用新的刑法制度。对于这四类主张,洪秀全都批上“钦定此策是也”,表示赞同。
“法法类”内容最多。对于其中提出的造火车、制轮船、兴水利、办银行、搞机器制造、开矿产、设邮亭、奖励技术发明、兴乡官和乡兵、设立钱谷库与市镇公司(税收机构)、开医院、置跛盲聋哑院和鳏寡孤独院、成立士民公会(拯困扶危和办理教育的机构)、严禁吸食鸦片和酗酒、查禁私门请谒、焚去一切惑民之说、以及革除封建迷信等项目,洪秀全都批了“此策是也”,或“是”字,加以肯定。
关于准卖新闻篇(报纸)或设置暗柜(意见箱),和各省设立不受一般官吏节制的新闻官这两项,洪秀全认为:“杀绝妖魔行未迟”,在后一项的批示中,更说明是因为“恐招妖魔乘机反间”,就是说,现在要防止敌人利用新闻自由造谣破坏,必须等到消灭敌人取得斗争胜利后才能施行。
洪秀全对于《资政新篇》的批示,意在施行,以便加强中央领导,推行社会*改革,兴办近代工矿交通企业,建设一个强盛的新国家,抵抗中外敌人的进攻。不过,这个统筹全局的政纲本身脱离了斗争实际,即脱离了当时的主要任务-武装斗争和发动农民的实际;同时太平天国辖地狭小,而且很不稳定,又处于紧张的战争环境,缺乏物质条件等,想要推行这样的方案是极其困难的。但是,这仍然表现洪秀全学习西方寻找真理所做的努力。从中还可看出,对于《资政新篇》中所反映的西方科学技术文化和一些社会管理知识,洪秀全是给予肯定与表示接受的准备效法学习;而对于有着西主新闻自由影响的建议,洪秀全态度谨慎,保持警惕,以免危害国家。
同年,洪仁玕依据所学的西方历法,奏请修改天历。因为天历每年多约四分之三日,到了1859年,发现节气后于天象,不合农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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