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分为9卷或3卷、4卷,约10万字(注:《劝世良言》,《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2期(总39号)第1-141页,下面有关引文均见于此。)。该书大量摘抄西方基督教“圣经”的原文,并联系中国的人情风俗,阐述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书中大谈,天上只有一个“唯一真神”上帝耶和华,他惟我独尊,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创造万物,主宰一切。只要崇拜上帝,便有福享;如不信从,就会遭受祸殃,要“追究其抗违之罪”,即使到了来生,也“决不饶恕”。该书宣称,那些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压迫者的“权”是“神”赋予的,违抗他们就是“抗神之例”,“自取罪罚”,百姓应该供养他们,敬畏他们,“该粮即还粮,该税即还税,该惧即惧,该敬即敬,无遗欠该负他人之债”。它用这种时而隐晦曲折、时而十分露骨的言辞,竭力为罪恶的剥削制度辩护。该书又扬言,“地上无实福,天上才有福”,还说要“安于天命”、“爱尔仇”等,而且标明其“大旨”,是“劝人勿贪世上之福,克己安贫,以求死后永享天堂之真福”,认为如果人人都能“遵信而行”,“上不违逆神天上帝之旨,下不干犯王章法度”,世界就可以“久安长治”。其“奥妙之深意”,就是要中国人民逆来顺受,不去反抗一切剥削和压迫。该书为了尊崇上帝,抨击儒、佛、道三教,其中对佛教和道教的抨击尤为激烈,而对于儒教的态度比较温和,甚至说“儒教所论仁义礼智之性,至精至善之极,与救世真经圣理,略相符合”。显然,《劝世良言》这部书,是西方殖民主义文化与中国封建主义文化早期结合的产物。
洪秀全得到《劝世良言》这部书后,据载当年考试完毕遂将该书“携之回乡间,稍一涉猎其内容,即便置之书柜中;其时并不重视之”(注: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6册第840页。)。可见,洪秀全对于具有西方文化内容的《劝世良言》刚开始时不感兴趣,《劝世良言》对他没有多少吸引力。
1837年,洪秀全又去广州应试,仍然未成。1843年,他再次前往广州赴考,还是落第回家。科举场上的连续失败,使他义愤填膺,根据流传的口碑资料,其时他回到家中,怒气未息,尽将书籍掷于地上,愤慨地说:“不考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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