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那里,大同思想与他的革命民主主义是联系在一起的。而洪秀全并没有民主主义思想。他只是相信“天下有无相恤,患难相救,门不闭户,道不拾遗,男女别途,举选尚德”的唐虞三代之世在历史上是一定存在过的,不过自秦以后,由于不拜皇上帝而走入了歧途。他尤其有感于现实社会的“乖离浇薄”、“陵夺斗杀”,决意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恢复和建立起大同之世。很显然,这将不是一个“经济平等”的社会,而至多只能是一个类似“贞观之治”那样的“太平盛世”。
在伦理思想方面,洪秀全提出了“正人正己”的概念。对于什么是“正”,他没有确切地下过定义,但实际上在他的文章中,这个概念的意思是非常明确的。他所宣扬的是君正、臣正、父正、子正等规范,并以古代圣贤如尧舜禹稷周文孔丘等作为典型;他所提倡的是忠孝廉耻、非礼四勿、贫富有命等观念,其榜样是诸如伯夷、叔齐、颜回、杨震等历史上的“正人”;他所斥责的是贪色、放纵、*乱、忤父母、行杀害、为窃贼、为巫觋、*等种种不正行为。在这些内容中,当然含有继承民族伦理道德思想遗产,批判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合理因素,但在根本精神上,它仍然从属于封建主义的伦理道德,而不是什么“反封建”的革命思想。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就其在思想史上的意义而言,洪秀全的布道理论并没有超出耶教和儒学的范围。但是,如果就其现实*意义来说,他的布道理论则与耶教和儒学有着很大的不同。
洪秀全创立布道理论的目的,是要使之成为救世的思想武器。他不仅吸收而且更重要的是改造了耶教和儒学;他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是继承,而是利用。布道理论本身归根结底是当时社会的巨大危机和深刻变化在洪秀全头脑中的反映。因此,他的布道理论充满了强烈的异端精神,并且不断突破耶、儒的束缚,表现出自己的独创性。首先,布道理论不是维护清朝的统治,而是企图用皇上帝的权威来对抗这种统治。这在《原道觉世训》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原道觉世训》是一篇写作较晚的布道理论文章。据考证,它应写于1847年洪秀全广州学道之后。(参阅王庆成:《论洪秀全的早期思想及其发展》(下),《历史研究》1979年第9期,第63页。)它与洪秀全原来所写的布道文章有较大的不同,表现了他的布道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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