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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维新派对列强的矛盾态度

时间:2007-3-9 17:36:15  来源:不详
独吞,并不能改变将会导致的严重后果。 

二是随后不久,康有为因俄国胁割旅顺大连湾,上奏朝廷请密联英国日本坚拒勿许。维新派将俄国割地一事看得很严重,认为“若许俄割地则英岂独让,必割长江,法割两粤,诸国纷来,思得分地,鱼烂瓦解,一旦尽亡,……职敢一言曰:拒俄则必存,与俄则必亡,傥诸臣畏惧失机,一时误割,则祖宗二百余年之天下,神圣四百兆之遗民,尽付强俄,皆为奴隶,职岂忍为暴俄民哉”,因此,维新派的立场就是坚决拒绝俄国的要求。为了拒俄,折中提出了上中下三策:“密联英日,赫怒而战,上策也;不允画押,听其来攻,徐待英日之解难,中策也;布告万国,遍地通商,下策也。”维新派执意拒俄,所献上质中策都严阵以待,绝无退让可言。之所以言其退让,是因为维新派还提出了一条“遍地通商”的下策:“即或虑俄人横肆,德法助俄,诸国未必助我,则可遣大使布告万国,皆许其遍地通商,立约瑞士,公众共保,则俄人亦必不能独肆要求”[(22)]。所谓“通商”,在当时实际上是向列强出让利权的代名词;“公众共保”,意味着置于列强的半殖民地式的共管之下。这种办法能否达到拒俄的目的,实在令人怀疑。正所谓饥不择食、有病乱投医,无怪乎维新派自己也将此策列为下策。对此下策,有的论者抨击甚力,斥为彻底的卖国主义。笔者认为此议尚可商榷。首先,维新派的出发点毫无疑问是强烈的爱国情怀,其设计的“万国通商”,并不是出于某种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故意使中国沦于列强之手;他们既然不忍“祖宗二百余年之天下,神圣四百兆之遗民尽付强俄,皆为奴隶”,又岂会容忍祖宗天下、亿兆遗民尽付强英、强法、强德、强日等国,皆为列强的奴隶?其次,折中关于“万国通商、立约共保”还只是一个极为笼统的设想,究竟在什么条件下“通商共保”,对中国主权有多大程度的损害,列强各国将得到何种利益,这都要依据具体的事实而定,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对维新派此策的评价,而且关系到此策究竟有无可能得到实行。此策对中国利权的损害是肯定的,但不能说利权的任何损失都是卖国。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与置国家民族根本利益于不顾的卖国主义是有原则区别的。 

维新派之所以在力拒列强的同时出现退让,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中国当时既贫且弱,很难与列强全面直接相对抗,而朝廷又迟迟不能变法,对维新派的强硬之策不作任何回应,与其在瓜分狂潮中无所作为,听天由命,不如以退为进,或许出现转机。二是维新派对某些列强国家及“以夷制夷”仍存在幻想,如以路矿权换取巨款就是看好美国,而万国通商则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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