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打击儒家,也与秦始皇及其心腹李斯等人的一贯言论不符。朱一新的复信似乎激恼了康有为,使他马上回信,反复辩驳。(朱维铮:《康有为与朱新》,《中国文化》,中国艺术研究院,1991年第5期。)事实上,康有为一直没有承认自己的观点有何不妥。
应该说朱一新的批评是很中肯的。连梁启超在后来都表示不能接受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论。(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第64页。)但是,正如朱一新在信中暗示的那样,康有为本来就不是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研究问题。康有为既然一心想做马丁·路德,他就要象路德光大《新约》击败了中世纪教会奉为圭臬的《旧约》那样,用中国的“新约”——今文经传——来击倒中国的“旧约”——古文经传。因此,尽管历代学者已考定今文经传只是秦火烬余的残简碎篇和幸存儒生们的口授笔录,不比古文经传更权威,康氏却一心一意要推翻这个结论。
这种粗暴蹂躏学术的态度不仅见之于康有为对中国经籍的考证中,也见于他对西方自然科学知识的“解释”和“运用”中。他的科学知识其实少得可怜,多依据一些第二手的普及性读本和洋务时期的一些译著。年轻的康有为写过两本“科学著作”,《诸天讲》(1887)介绍哥白尼日心说和牛顿天体力学,而《人类公理》(1885)讲到了欧几里德几何学。这两部书充分暴露了康有为对科学知识——一种极其严谨、缜密的体系化知识——不求甚解,妄断臆测,例如他把恒星的“真光”与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至大至刚充实而有光辉”混作一谈。(康有为:《诸天讲》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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