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戴震之所见,既然程、朱之学的流行,导致《六经》、孔、孟之道的中绝,那么这样一种学说高踞庙堂的局面,自然就不该继续下去了。晚近著名学者王国维先生评戴学,认为戴震“晚年欲夺朱子之席,乃撰《孟子字义疏证》”[57],根据大概就在于此。不过,仅以“夺朱子之席”而赅括戴著宗旨,恐怕还可商量。《孟子字义疏证》的批判精神,绝不仅仅在于与朱熹立异,它还表现为对当权者“以理*”黑暗现状的不满和抨击。应当说这才是戴震著述的最终落脚之点。《孟子字义疏证》于此有过一段集中表述:
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58]
这样的社会*格局,在戴震看来,同样不能再继续下去。因此,他在书中提出了“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主张,憧憬“与民同乐”;“省刑罚,薄税敛”;“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居者有积仓,行者有裹粮”;“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王道”。戴震的*思想,虽然并未逾越孟子的“仁政”学说,但是它在乾隆中叶的问世,实质上正是清王朝盛极而衰现实的折射,蕴涵于其间的社会意义是不当低估的。
作为一个杰出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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