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起,中国的维新派作为一个特定的*群体,在中国近代民权运动中,处于承上(早期改良思想家)启下(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重要地位。它的民权思想虽然和早期改良思想家有着历史的渊源关系和共同的社会背景,但维新派的民权思想又有时代所赋予的鲜明的个性特征——明确的*目的、丰富的外在表现形式、复杂的变化发展历程和耐人寻味的悲剧性结局。
一、维新派“民权学说”和西方“天赋人权”学说的理论差异
天赋人权理论,早在开始于十五世纪中叶的欧洲文艺复兴思潮中即奠定了基础,拉开了资产阶级反对宗教神学和封建专制的伟大斗争的序幕。当时的思想家:如意大利的但丁、皮科,荷兰的爱拉斯漠,法国的蒙太涅等。他们赞美人的理智,歌颂人的尊严,肯定人的价值,主张个性解放。他们认为人人都可以凭自己的力量直升天堂,与上帝合一。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的理论里,只有“人”和“神”的对立,而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几乎是不存在的。他们无差别的“人”的解放的思想,被其后的资产阶级理论家们继承下来,建立了天赋人权学说。天赋人权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自由和平等的思想。格劳秀斯、洛克、卢梭等人几乎都认为,人类曾经有过一个初始的自然状态,那时没有上帝,没有国家,没有人对人的统治,具有相同理性的人们生活在自然、和谐的气氛中。在人类初始状态,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只能是自由和平等。这种自由和平等的权力是自然赋予人类的,是天赋的。可惜,这种权力在现实社会中已经荡然无存,它变*对上帝和封建强权的屈从,天赋的权力被巧取豪夺了。在两相对比之中,他们得出一个结论:神权和封建特权是违背人的理性的,它破坏了人的自然和谐状态,因此,是不合理的。卢梭面对封建专制的罪恶现实,大声疾呼:“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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