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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顺康雍三朝对西方传教士政策的演变基督教入华的简单回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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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5:36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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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处理有关“礼仪”的问题,17世纪后半期教廷曾派遣法国外方传教会的传教士玛格利特到中国调查。此人特别反对利玛窦创立的传教方式,认为这是耶稣会与异教合流,要求在华传教士改变这种传教方式,但受到传教士们的抵制。于是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罗马教皇格勒门得十一世派遣主教多罗(Carlo Tommso Maillard ae Tournon)作为特使来华。他传达了教皇不允许中国教徒敬天、祭孔、祀祖的命令;同时也不允许传教士把“上帝”、“天主”与中国人称谓的“天”、“帝”混淆,否则就要严惩。康熙帝在多罗到北京后曾多次接见他,向他解释说中国人祭孔是为了尊重圣人;立牌位祀祖是为了悼念父母养育之恩,如同西方人把父母之像挂起来纪念一样;至于敬天事君则“天下之通义”30这是中国立国之根本,是绝对不能抛弃的。他说:“中国供牌,并非别意,不过是想念其父母,写其名于牌上,以不忘耳。原无写灵魂在其牌上之理,即如尔们画父母之像以不忘之意同也,然画像犹恐画工有工拙,不如写其名则无错矣。至于敬天之字,亦不是以天即为天主,乃是举目见天,不能见天主,天主所造之物甚多,其大而在上者莫如天,是以望天存想,内怀其敬耳。”31多罗对于康熙帝的解释根本听不进去,他既不懂汉语、汉学,更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传统的伦理和道德,下车伊始就发表了一通议论,认为敬天、祭孔和祀祖是违背教义的异端之举,强令教徒必须改正,并表示再不许任何通融,这实际上是蛮横地干涉中国内政。康熙帝鉴于与多罗解释无用,便针锋相对地正告多罗:所有在华的传教士必须恪守中国法律,凡是遵守中国法律。并表示永远不回西方者,可领票留在中国,否则一律驱逐出境,不许在华逗留。康熙帝还针对传教士胡乱给教皇写信告状一事说:“西洋人内,如仍似前次各出己见,乱寄书信者。即乱法之人,在中国亦无用处。除会技艺人留用外,其余众西洋人务必逐回,断不姑留。”32在这种情况下,多罗只好扫兴而归。他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秋,离京南下。本来康熙帝告诉多罗不要向地方教众匆忙公布教皇的命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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