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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盐务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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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5: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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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于彩票的贩卖,纷纷收归国家独占经营,许多中外学者也认为是专卖事业的一 种。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因为彩票本身并不具有使用价值,无论何人,不管拥有多少巨额彩 票,都不能直接以彩票来作为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需要。即便中彩的彩票一般也须向 指定机关兑取货币,再用货币购买使用品以供消费。所以,国家独占发售彩票实不能归入 专卖的范畴。因此,专卖品的范围并未可以随意无限扩大,只有一些适合的物品才可能成为 专卖对象。
二、 清代票引的法律性质
关于清代盐法中票引的法律性质,有以下几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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