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实体,只要他(他们)将自己的产品卖给商人,就不可避免要同他所承担的传统社会经济义务决裂,并在经济领域引起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词汇的变化又显示,女真人真正意义上的交换活动是在与明朝汉人接触后才大规模展开的。
明初统治者,在女真地区广设卫所,官其酋长,颁予敕书,以“来朝及互市”形式与女真人进行贸易。当时,明国力昌盛,商业活动直抵女真地域纵深的黑龙江流域。在辽东地区的开原,也与女真人展开互市贸易。当海西、建州女真的南迁逐步缩短了与南部文明社会的距离,乃至最终形成毗邻关系以后,交换活动基于社会内部生产力发展和外部广大消费市场双重需要的刺激蓬勃发展起来:女真人以皮毛、松子、蘑菇、人参、蜂蜜、牲畜等天然产品易换农业地区的农器、耕牛、手工业品、米盐绢布。两个类型不同的经济地区,以交换为媒介开始紧密联系起来。明末女真外贸的迅猛发展集中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第一,互市贸易的繁荣。明初永乐四年(1406),于开原正式设女真马市,天顺八年(1464)增抚顺关市,万历初年续增清河、叆阳、宽甸诸市,贸易通道由当初一处增至五处;互市时间也由最初的每月一市缩短到明末的三日一市,以至一日一市[②a]。抚顺开市初,一日不过数十人,及万历年间入市者动辄数千人[③a]。随着互市地点增加,间隔时间缩短,边市规模日益扩大,成为经济交流的主要孔道。明初,女真人与朝鲜互市于庆源、镇城,“市盐铁牛马”。至明末,互市日繁,有的市场“月月开市,牛布诸物无所不有”。除正常的互市贸易以外,还有不定时的民间自由贸贩[④a]。
第二,贡市贸易的发展。互市贸易主要是以民间贸易形式进行的。通贡则在部落上层与明朝之间进行:女真酋长以土产品为贡物入于明廷,后者以回赐名义赏给物品。入贡除表示*上的隶属关系,同时也是商品交换的形式。朝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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