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了社会分工和手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又会抵销社会经济的进步速度。
2.农业的发展
农业是女真社会里的古老经济成分,只是由于受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种种不利因素的限制,始终停滞在较低水平,远不足以取代采猎经济的重要作用。
明正统十二年(1447),瓦剌蒙古在也先率领下大举东犯,曾迫令呼兰河一带居住的海西女真兀者卫酋长剌塔“馈送粮食”,并以“违言即肆抢掠”相威胁[②c]。说明海西女真中已有粮食生产,但数量、规模、水平不详。《朝鲜实录》提到兀者卫的经济生活时说:“所产獐鹿居多,熊虎次之,土豹、貂鼠又次之”,“牛马四时常放草野,唯所骑马饲以刍豆,若乏刍豆,切獐鹿肉,和水鱼饲之”[③c]。可见,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还很低,因为种植的豆粮不敷,所以才想出饲马掺以兽肉水鱼的权宜之策。
女真人早期农业经济的落后性,还通过作为生产力基本要素的生产工具的状况表现出来。在铁器未普及以前,简陋的农具主要是木质或骨质的。对此,清初满人还留有深刻记忆。康熙朝《清文鉴》卷十三“darguwan”(达尔关)条解释说:“古时满洲因无锄(homin),长木上置一锹状物,前推刈草,称锄草”。这当是女真人输入农业社会生产工具以前的原始农具,又被后人称作“关东锄”“木锄”或“满洲式锄”[④c]。而比较语言学的研究则进一步说明:这种木锄,可能是在最原始的农器——带尖木棍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而发展成的一种简陋的复合工具[⑤c]。女真人就是使用如此粗陋的工具垦拓荒原的,其工效之低、费力之大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