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缕述了明末女真对外贸易的几点变化。除汉人、朝鲜人外,与西邻蒙古人的贸易也还在发展。
对于任何民族说来,私有制形成和国家产生,都是以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为前提的。明末女真社会的发展特点在于:其交换关系主要不是在社会内部分工有了很大发展的基础上,而是在与外部农业社会形成的区域性分工基础上繁荣起来的。或者说,是在毗邻消费市场的直接刺激下崛兴的。采猎经济类同于游牧经济的一点,它的产品只能满足人们最低限度消费。因此,一旦它与农业社会建立交换关系,结果只能是对后者形成严重依赖,即所谓“衣食皆易内地”[①c]。举凡日常所需,农业、手工业的主要生产资料均仰赖农业社会供给,为此又必须输出大宗的传统产品。这在渔猎、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的交换关系中应是一种普遍现象。我们将看到这种交换关系对女真社会的双重影响:在主导方面,它成为私有制发展的有力杠杆,刺激了人们的物质贪欲,当这种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将掀起冲突和战争;集体平均原则和互助合作的亲密关系被剥蚀,使个体家庭独立经营成为现实。在次要方面,由于它强化了传统经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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