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试论清代前期铺商户籍问
清代前期抑商问题新探
清代前期的民商
对清代前期政府作用的几
清代前期的商业资本
清代前期商品流通的运道
清代前期的市镇
清代前期棉花、棉布的运
清代前期税则制度的变迁
清代前期对商品流通基础
最新热门    
 
清前期财政概述

时间:2007-3-10 10:58:13  来源:不详
布政使司汇总全省钱粮,除去本省留支,剩余部分听候户部调拨,或运解邻省,或上解中央。上述程序,各处预留钱粮称“存留”,解出钱粮称“起运”。起运的钱粮,解送户部库供京师应用者称“京饷”,解运邻省或中央指定的其他地点称“协饷”或“协拨”。清王朝就是通过这种存留、起运制度,通过京饷和协饷,来统一分配全国的赋税收入,一方面保证中央的开支,另一方面在收支有余的省份和收支不敷的省份之间“酌盈剂虚”。

冬估和报拨  各省开支本省经费及向中央或他省解款,须履行例定的户部审核拨款程序(少部分本省按例自支的除外),这就是冬估和报拨。所谓“冬估”,是各省于每年冬季预估下年本省官兵俸饷及其他应支款项的数额,造册(“冬估册”)报送户部。“报拨”是在次年春、秋二季,各省再各造送一次库存银两实数册,听候部拨,因又称“春秋二拨”。户部根据各省报册,经过审核,除依例按上年冬估册所开各项经费准其存留支用外,将剩余部分分别指拨京、协各饷。各省奉拨,按所拨款项、数目、期限,一一分别解送。

钱粮奏销  这也是中央对各省的财务收支实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制度之一。清制,各省各项钱粮款项的征、支、拨、储都例须定期向中央册报请销,由户部审核,有定额的按照定额,无定额的依循旧案,相符者覆奏准销,不符者据原册指驳,令其更正,此谓之“钱粮奏销”。奏销依款项之不同各有一定限期,如地丁奏销,定制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在次年四月,奉天、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在次年五月,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在次年六月。各省在规定的限期之前,布政使司即应根据各属所造草册汇造本省总册,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的四柱格式,并分别款项的起运、存留、支给、拨协各数,一一详细开列,由督抚复核加印后在限期内送部,同时向皇帝题报。非经常性的款项,如军需、赈灾等项开销,专案奏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