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长,赶紧筹办团防”,用来“抵御外侮”,“保守村庄”;(《山东义和团案卷》,页613;7;793;801;583;46;630、694;789;134;642。)或者号召乡团与义和团“齐心戮力,共灭洋人。”(《南宫县告示》。)因此,相当一部分民团涌入反帝洪流。
一是“靖内”。主要表现是“与拳为敌”,镇压群众反封建活动。而且,不主张“灭洋”,并反对别人“灭洋”。清政府对外“宣战”前后,都是如此。在袁世凯统治下的山东,疯狂屠杀义和团,不少民团充当主剿派的鹰犬,成为州县官府维护反动统治的重要支柱。
(四)义和团
“拳会与乡团不同类”,一点不错。然而,这两个组织的基本特征在义和团内几乎全部存在,也就是说,义和团与这两个组织中的任何一个都有相同之点,同时,与这两个组织中的任何一个又都有不尽相同之处。这是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因此,如果把义和团说成只是义和拳的发展和合法化,或者说,“就是当时北方数省的民团”,都难免带有一定程度的片面性。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义和团是义和拳等农民结社与地主民团的部分组织的短暂结合呢?看来很可能是这样。当然,在义和团运动中,二者的关系错综复杂,有合有分,并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义和团的诞生与发展
一八九八年,张汝梅在奏折中说:“此次查办义民会,即义和团”。一八九九年,劳乃宣在布告中说:“上年派员密查”,运河以北,“新立义民会,旧名义和团”。《冠县志》记载:阎书琴等反抗洋教,前仆后起,“其后,改名为义和团”。袁昶《乱中日记残稿》云:“自前年平白要办积谷团练”,“便树旗曰义合团,或又曰义和团”。其中的“此次”、“上年”、“其后”、“前年”,均系一八九八年。因此,义和团诞生于一八九八年,殆无疑义。不过,这时的义和团,既不是咸、同年间某个名为“义和团”组织的继续,也不是那个清朝官员一声令下,便将义和拳统统改成了义和团。而是在民族危机极其严重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由义和拳与民团这两种本来性质不同的组织广泛结合而成的一个新型的反帝爱国团体。当然,这种结合,绝非一蹴而就,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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