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光绪元年至二十六年间的水灾:
光绪元年至义和团运动之前,山东、直隶、河南、苏皖北部等地区,共发生10多次大水灾,造成庞大的饥民流群。其中,光绪八年黄河多次决口,灾民多达75万多人(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447)。十年,黄河又决口,灾民多达百余万(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454)。
光绪九年,永定河决口,京师、直隶被水64州县,灾情颇重。同年,安徽淮河沿岸大水,被灾20余州县,“其灾异实为十数年来所仅见”(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454),灾民数10万口。此外,河南、山西也遭水灾。光绪十六年,“直隶*雨连绵,永定河决口,千数百里间一片汪洋”(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537—539),被水达98州县。同年,山东被水达63州县。河南、山西、安徽、江西、两湖、江浙等地普遍发生水灾。
光绪十九年,京师、直隶特大水灾,各河漫溢,京城内外皆被淹,灾情之重“为数十年所未见”(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537—539)。次年,又遭大水,灾情之重与上年相同,被灾达102州县(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585—595)。同年,山东被灾达81州县;河南、山西则水旱灾害交加,民不聊生。
上述历次大灾,每每造成几十万或上百万的流民群体,或成饿殍,或就食他乡。这些流民游食的趋向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流入北京、天津等通都大邑,或流入济南、开封等省城。直隶饥民流入京津乞食者犹众。例如,光绪十六年流入天津的饥民不下数万人(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537)。光绪二十四年(1898),山东河决,“全活无术,纷纷逃亡,仅流入河南开封者已近6万人”(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616—638)。
二、南下淮扬或渡江至苏州、常州、镇江等地就食。例如,光绪九年,山东、安徽和苏北饥民或逃亡淮扬,或“纷纷渡江,前往苏常就食”,江南各地收养流民达9万余人(李文海等编:《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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