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单位设厂聚众习练拳技,成为实际上的私设团练。这种“私团”在华北各地区比比皆是。时人已有“刀会、拳会与团练相表里,犯法则匪,安分则良民”(《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45页。)之说。可见,游民和半游民已遍及教门、拳会和团练之中了,并以团练的形式把游民、农民和富户、士绅联结起来,构成晚清时期华北社会所特有的格局,客观上已为义和团运动兴起、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游民在反洋教与义和团运动中的作用
光绪前期(19世纪后期),华北历次教案的发生大都是秘密教门的信徒及游民冲锋陷阵。从教案的轨迹考察,19世纪70年代以前,教案多发生在南方和长江流域;70年代后西方宗教在华北迅速发展,被西教教会拉去的秘密教门的信徒也日益增多,教门与教会的矛盾迅速激化,成为19世纪后期多次教案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活跃在热河、直隶、东北等地的“金丹、在理两教,与天主教教民素不相能”(《录副档》光绪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并在1891年发动了“杀洋灭教”的武装起义。它们的打击目标和斗争口号等仍然局限在焚毁教堂、盲目仇杀教士教民的狭隘圈子里。起义的骨干分子也主要是游民或半游民无产者,具有较强的破坏性,并在起义过程中经常发生教派之间盲目仇杀等破坏现象。
如果仔细地查考反洋教斗争的历史,就可清晰地看出,近代华北的重大教案,如1870年的天津教案,1886年开始的冠县梨园屯教案,1898年的曹州教案,1899年的肥城教案等等,都是由无业游民首先发难,并冲锋陷阵,扩大事态,把人民群众反教会侵略的正义斗争降低到最低的斗争水平,甚至引入歧途。直接导致义和团运动的梨园屯教案,其始是由该村游民无赖王某私自把村民的公产玉皇庙宅基地卖给外国天主教神父,造成持续10多年的民教之争。此外,德国和英国传教士分别在曹州、肥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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