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的,所以可以理解。
我们从这里受到什么启发呢?韩愈[注: 韩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人。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在《原道》篇里说:“仁与义为定名[注: 定名 拼音: 解释: 确定名称;命名(不用于人):这个连队被~为爱民模范连。-dingming],道与德为虚位。”[20] 儒、道两家都在讲“道”与“德”,假定古代有儒家、道家两个学者在争论“道”与“德”的问题,他们当然都知[注: 都知是宋代宦官官名。-douzhi]道对方所说的“道”和“德”是什么意思的,理解对方在说什么,这说明观念上是可理解、可解释的,这就是可对应性。但是我们明明知道这两家对“道”与“德”的理解是不同的,这就是非等同性。
我们现在谈到马克思的“practice”这个观念,用中国儒家所固有的“实践”观念去翻译它,就存在这么一种关系:可对应性和非等同性。儒家所讲的“实践”和马克思所讲的“实践”是不同的,有很大的实质内容上的区别;但是它们之间又是相通的、可以互相理解的。它们在观念的系统中处于相对应的“位”上,这就说明它们之间具有相通性,是可以打通的。
我很想给大家讲一讲马克思的“实践”观念,因为你们从小所接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所讲的“实践”,可能并不是马克思原来的那个意思。我们川大哲学系新生入学,我们第一件事情就是对他们进行“格式化”,把他们以前学的那些观念全部“清空”,然后“重装系统”。(众笑)其实,我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一直有一些进展,他们的要领就是重新阐释马克思的“实践”观念。我想说的是:马克思的“实践”观念和我所讲的“生活”观念,其实有很多相通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前面提到的那个朋友才会说我的生活儒学有点像历史唯物主义。现在所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工作,其实也就是“儒学化”。
但是,马克思的“实践”观念一旦运用到历史领域,那就是针对具体问题的了。比如,他会花毕生精力去研究《资本论》,因为他是有很现实关怀的人,要做一个“掘墓人”的工作,那么,当他谈具体的问题时,他的“实践”观念就变成了一个很具体的“劳动”、“生产”的观念。用一种“物质生产”的观念来说明一切,这显然是狭隘的,生活恐怕远远不止于物质生产。比如像我们在座的诸位老师、同学,几乎都不从事[注: 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晶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congshi]物质生产,因此在“文革”极“左”的时代被视为“寄生虫”、“不劳而获者”,呵呵!殊不知,你们所付出的劳动更复杂。所以,这么一种思想观念,是有它的偏颇之处的。我所说的“生活”不是这个东西;但是它们有相通之处。
这个相通之处在什么地方呢?马克思说: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社会存在,这是首要的;然后人们才可能去改变这个社会存在。我的生活儒学有若干核心命题,其中有一个命题是:生活的本源结构就是“在生活并且去生活”。“在生活”是说:你首先要尊重生活,因为是生活给出了你、而不是相反,然后你才可能获得自己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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