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经籍志》把“黄帝四篇”和“老子二篇”相提并论为“最得深旨”,这至多至多也只能说明它们有可能抄在一起,但无论如何也不能“证明”和《老子》抄在一起的,就是《黄帝四经》。更何况,此六篇帛书入土之时,距魏征等著《隋书》的时间,已有七、八百年了。
总之,唐先生的三个证明,没有一个是可以成立的。不能说它就是《黄帝四经》。
(三)从以黄代老至黄老并提
唐先生的证明虽然是不成立的,但把那四篇古佚书设想为《黄帝四经》,作为科学研究中的假设则无妨。若来日真有《黄帝四经》出土,则可证实此假设是否成立了。只是从现有资料而论,将此书认定为“《老子徐氏经说》六篇”,理由较为充分。
余明光先生以唐兰先生的证明为前提,写了《黄帝四经与黄老思想》一书。此书对“黄老之学”的研究,诚有贡献,但因其前提就是不确定的,自有许多商榷处。
例如说:《黄帝四经》就是“黄学之宗”;“黄老思想——也就是黄学思想”;“黄学与老学它们都还是属于原始的道家流派……很难说黄学继承了老学或老学继承了黄学。因为它们都是道家,‘道论’上有些相同之处也就不奇怪了”,但“黄、老之‘同’是次要的,而‘异’是主要的”(余明光:《黄帝四经与黄老思想》第4页、58页、143页、150页。1989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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