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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公羊学的奠基人——刘逢禄

时间:2009-7-24 13:44:16  来源:不详
二十二年(1817年)散馆,授礼部主事,道光四年(1824年)补仪制司主事。道光九年卒于任上,年五十四。
  刘逢禄在官十余年,“以经义决疑事”为世称道,“凡有大疑,辄援古事据经义以决之,非徒簿书期会如胥吏所职而已”。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嘉庆皇帝崩,刘逢禄据经义制定丧仪,“自始事以迄奉安山陵,典章备具”。道光四年(1824年),越南使臣对敕书称其“外夷”不满,刘逢禄又据经义说明“夷”非蔑称而解决此事。刘逢禄还多次引春秋公羊义来解决民间法律纠纷,“皆卓卓表见,所谓通经而能致诸实用者也”。刘逢禄的经学研究在政治活动中的作用愈发明显,体现了公羊家“经世致用”的治学特点。
  
  二 《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
  
  刘逢禄学识广博,著述宏富,有《刘礼部集》十二卷。他对《周易》、《诗经》、《尚书》等都有阐述,其学遍涉群经,但以《春秋》为重,以何休公羊学为本。其春秋学相关著述有《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十卷、《公羊何氏解诂笺》一卷、《箴膏肓评》一卷、《发墨守评》一卷、《谷梁废疾申何》一卷、《左氏春秋考证》二卷、《论语述何》二卷等。这些著作只从名称即可显见其学术立场。
  《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下称《释例》)一书,系刘逢禄的代表作,也是清代公羊学的奠基之作,书成于嘉庆十年(1805年)六月,时年刘逢禄三十岁,正值他主山东兖州讲席之时。该书是刘逢禄十几年研究公羊学的心血结晶,前后三易其稿。刘逢禄有诗《闰六月,三十重度,时(春秋释例)成,题四章示诸生》,其言“窥园未免惭前哲,驻景方知绝儿编”,自比董仲舒“三年不窥园”和孔子“韦编三绝”。在书中,刘逢禄通过对何休解诂《公羊传》义例的归纳,阐发了自己的公羊学思想,建立起了严密的公羊学理论体系。
  《释例》共分为十卷,三十章,“凡何氏所谓非常异义可怪之论,如‘张三世’、‘通三统’、‘绌周王鲁’、‘受命改制’诸义,次第发明”。共总结有“例”二十六,分为:张三世例、通三统例、内外例、时日月例、名例、褒例、讥例、贬例、诛绝例、律意轻重例、王鲁例、建始例、不书例、讳例、朝聘会盟例、崩薨卒葬例、公终始例、娶归终始例、致公例、内大夫卒例、侵伐战围人灭取邑例、地例、郊禘例、阙疑例、主书例、灾异例;“表”四,分为:大国卒葬表、小国进黜表、秦楚吴进黜表、公大夫世系表。每“例”皆先罗列举证《春秋》经传及何休解诂条文,最后以“释”来阐述该“例”之主旨要义。“表”则是“例”的一种变形,通过纵横比对相关内容来使义例清晰,而阐述主旨之文字则移于每“表”之首,以序的形式出现。
  同当时乾嘉汉学的大部分著作一样,《释例》也采取了考据的形式,而且在考据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如《时日月例》下,刘逢禄又详分了五十余小“例”,搜求举证近三百条。但刘逢禄并没有只停留在罗列资料上,他考据的目的在于研求“微言大义”、通经致用,与当时的汉学家们旨趣大异。
  刘逢禄为什么要在汉学盛行的时代,做这样一个工作呢?在《释例》序中,他回顾了千年来春秋学的历史,认为“传《春秋》者,言人人殊”,只有董仲舒、何休所传之《公羊》才是正传,尤其是何休,“修学卓识,审决白黑而定,寻董、胡之绪,补庄(严)、颜之缺,断陈、范升之讼,针明、赤之疾,研精覃思十有七年,密若禽墨之守御,义胜桓文之节制,五经之师罕能及之”。但何休之后,春秋学逐渐迷失方向,“或以弃置师法,燕说郢书,开无知之妄;或以和合传义,断根取节,生歧出之途”,终至“支窒错迕,千喙一沸,而圣人之微言大义盖尽晦矣”。当乾嘉之时,“人耻乡壁虚造,竞守汉师家法”,在这样的学术氛围环境下,显然春秋学也到了应该回复正途、回到汉代公羊家法的时候了。这既是春秋学的历史机遇,同时也是汉学深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他说:“先汉师儒略皆亡阙,唯《诗》毛氏、《礼》郑氏、《易》虞氏有义例可说,而拨乱反正莫近《春秋》,董、何之言受命如响,然则求观圣人之志、七十子之所传,舍是奚适焉?”乾嘉之时,“家家许郑,人人贾马”,学者莫不推崇汉儒经说,而公羊学是所剩无几的真正传承有自的汉学,汉代经学昌明,也正是公羊大师董仲舒推动的,因此公羊学才是汉代学术的正统和精髓,尊汉显然不可不尊《公羊》。这样,刘逢禄也巧妙地为公羊学在以古文学为主流的乾嘉汉学的学术堡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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