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酋帥,家兵千人在部下,自爲藩衛。”《新唐書》卷一四○《呂諲傳》:“初,荊州長史張惟一以衡州蠻酋陳希昂爲司馬”,與《御覽》文義同。疑《舊唐書》“已爲防禦使”之“已”爲“以”之訛文。初涉音近,訛“以”爲“已”,又因文意不貫,復於“已”下妄加“爲”字,遂去眞愈遠。當從《御覽》作“以防禦使陳希昂爲司馬”,標點亦連帶而誤。
50. 卷一八五下《蕭定傳》,15/4826
大暦中,有司條天下牧守課績,唯定與常州刺史蕭復、豪州刺史張鎰爲理行第一。其勤農桑,均賦稅,逋亡歸復,戶口增加,定又冠焉。
勤農桑,《御覽》卷二五八(2/1209)“勤”作“勸”。今按,刺史所職不在自“勤”農桑,《新唐書》卷一○一《蕭定傳》稱“而劭桑稼,均賦稅,業徠遊口,在鎰、復右。”“劭桑稼”,正與《御覽》“勸農桑”同義。當從《御覽》,《舊唐書》當涉形近,訛“勸”爲“勤”。
51. 卷一八七下《李景讓傳》,15/4891
今朝廷公卿以至庶人,據《開元禮》,外祖父母及親舅喪服,小功五月,若親伯叔親兄弟即服齊縗周年,所以疏其外而密於內也。
外祖父母及親舅喪服小功五月,《御覽》卷二二五(2/1068)作“外祖父母及親舅喪,止服小功五月”,與下句“若親伯叔親兄弟,即服齊縗周年”適相符契。當從《御覽》,《舊唐書》“服”上脫“止”字,字從下文,標點亦誤。
52. 卷一八七下《辛讜傳》,15/4914
時兩淮郡縣皆陷,慆守臨淮久之,援軍雖集,賊未解圍。時讜寓居廣陵,乃仗劔挐小艇趍泗口,貫城柵入城見慆。
貫城柵,《御覽》卷三二五(2/1496)作“貫賊柵”。今按,《舊唐書》及《御覽》下文俱稱辛讜出城求得救兵,又復“夜半斬賊柵,大呼,由水門而入”,當以《御覽》爲是,《舊唐書》“城”應爲“賊”字之誤。
53. 卷一九○中《席豫傳》,15/5035
席豫,襄陽人,湖州刺史固七世孫,徙家河南。
湖州刺史固七世孫,《御覽》卷二一六(2/1031)作“周湖州刺史固七世孫”。席固,《周書》卷四四有傳。當從《御覽》,《舊唐書》“湖州刺史”上誤奪“周”字。
54. 卷一九○中《李邕傳》,15/5040
及中宗即位,以妖人鄭普思爲祕書監,邕上書諫曰:“……唯堯、舜二帝,自古稱聖,臣觀所得,故在人事,敦睦九族,平章百姓,不聞以鬼神之道理天下。伏願陛下察之,則天下幸甚。”
“臣觀所得,故在人事”句,文義未安。《御覽》卷二二三(2/1062)“得”作“行”,較《舊唐書》爲長。《新唐書》卷二○二《李邕傳》也稱:“自古堯、舜稱聖者,臣觀所以行,皆在人事”,正與《御覽》同義,《舊唐書》“得”當爲“行”之誤字。
55. 卷一九○下《李華傳》,15/5048
華嘗爲《魯山令元德秀墓碑》,顔眞卿書,李陽冰篆額,後人爭模寫之,號爲“四絕碑”。
李華文、顔眞卿書、李陽冰篆額,數止爲三,不當稱爲“四絕”。《御覽》卷五八九(3/2652)本條正作“三絕碑”,當以《御覽》爲是,《舊唐書》“四”爲“三”之誤。
56. 卷一九六上《吐蕃傳》,16/5222
太宗伐遼東還,遣祿東贊來賀,奉表曰:“……夷狄纔聞陛下發駕,少進之間,已聞歸國。鴈飛迅越,不及陛下速疾。奴忝預子壻,喜百常夷。”
“少進之間”,文意不明。《御覽》卷九一九(4/4077)“進”作“選”,《冊府》卷九七○與《御覽》同。當從《御覽》,《舊唐書》“進”應爲“選”之訛字。
57. 卷一九七《眞臘國傳》,16/5271
風俗被服與林邑同。地饒瘴癘毒。海中大魚有時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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