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续修,如果说唐代仅仅是开端,则至宋便有形成系列的趋势。
1、《宋高僧传》30卷,释赞宁撰。赞宁(919-1001),俗姓高,祖籍渤海,生吴兴德清(今属浙江)。在杭州祥符寺出家,精南山律,时称“律虎”。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至开封,赐号“通慧大师”。历任左街讲经首座、史馆编修,并掌洛京宗教诸事。七年(982),奉诏撰《大宋僧史》、《大宋高僧传》等。回杭州与弟子显忠、智轮编纂,历时7年,至端拱元年(988)成30卷书奏上,名为《大宋高僧传》。
其端拱元年(988)序,追述了魏晋南北朝以来僧史、僧传的纂修后,指出“爰自贞观命章之后,西明绝笔已还,此作蔑闻,斯文将缺”的情况,强调“浮图揭汉,梵夹翻华。将佛国之同风,与玉京而合制。慨兹释侶,代有其人。思景行之莫闻,实纪录之弥旷”,“乃循十科之旧制,辑万行之新名。或案诔铭,或征志记,或问輶轩之使者,或询耆旧之先民。研磨将经论略同,校雠与史书悬合。勒成三帙,上副九重”,“正传五百三十三人,附见一百三十人。”至道二年(996)重加修补,成为定本,又作“后序”表示:“俾将来君子知我者以《僧传》,罪我者亦以《僧传》”。《宋高僧传》30卷,是一部奉诏编纂的佛僧传记。分科与篇末之论,与唐道宣《续高僧传》体制全同。只是有些传末附以“系曰”申明作者旨意,或自为问答,以释疑难,则是前传所无。所记为唐、后梁、后唐、后汉、后周、北宋前期高僧,并补有前传所漏南朝宋、陈和北魏、隋的高僧。碛砂藏本正传531人,附见126人;大藏本正传532人,附见125人。“译经篇”记唐代新传入的密宗各大师事迹及译场的设官分职、译经的体例;“习禅篇”记禅宗五家七宗的成立、派别的分歧、南顿北渐的斗争;“明律篇”记南山、相部、东塔三派的争执等,都是佛教史上极为重要的史事。由于作者明悉掌故、重视体例、剪裁融汇,因此叙事详实、清新畅达。该书体例直接影响到《大明高僧传》、《续补高僧传》的编纂。
赞宁另有一部《大宋僧史略》3卷,亦为奉敕之作。书序云:“赞宁以太平兴国初,叠奉诏旨,《高僧传》外,别修《僧史》”,“始乎佛生,教法流衍,至于三宝住持,诸务事始一皆隐括,约成三卷,号《僧史略》焉,盖取裴子野《宋略》为目。”记东汉以来译经、讲经、出家以及僧尼礼仪、僧官制度、朝廷与佛教关系等。但其自谓“恨删采不周,表明多昧,不可鸿硕寓目”。崇宁四年(1105)与《宋高僧传》一同入藏,对研究佛教僧侣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2、《明高僧传》8卷,释如惺撰。如惺,浙江天台慈云寺僧,自万历二十八年(1600)随手记录,至四十五年(1617),得北宋末至明末180余僧,以为此书。万历丁巳(1617)叙写有这样一段文字:
夫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太史公作《史传》天下不肖者耻。今吾释氏而有是书,则使天下沙门非惟不作狮子身中虱,而甚有见贤思齐、默契乎言表,得兔亡罤者,讵可量哉!
其目的已经不只是为记高僧与佛教史事,而是要与传统史学名著——《春秋》、《史记》相提并论。虽有此愿望,但其书却未能如愿,为未完之作,仅有译经、义解、习禅三科,著录112人,附见68人,以南方为多,北方仅数人,不载辽僧,金僧只教亨、海慧2人,而且卷1、卷6重出“眉州中严寺沙门释祖觉传”。
3、《续补高僧传》26卷,释明河撰。明河(1588-1640),俗姓陈,南通州(今江苏南通)人。为续《宋高僧传》,往来于齐、鲁、燕、赵、湘、赣、闽、浙,寻觅碑刻,并托同学读彻于两粤、云南代为搜集资料;又参阅曹能始之藏书,引用宋、元、明人文集。经30余载,数易其稿,崇祯十三年(1640)临终,嘱其弟子道开续成之。经道开续补编纂、史家周永年参与研讨,至清顺治四年(1647)方始告成。这已不再是单单由僧人作高僧传,而是有学者、居士参预纂修的高僧传了。因其所记唐至明万历末高僧事迹,“不分宗派”,可补、续《宋高僧传》,故名《续补高僧传》。分科与《宋高僧传》同,只改“读诵”为“赞诵”。正传著录549人,附见75人。体例方面,新增合传,将事迹不多而行为近似的僧人合为一传。“习禅篇”中,有的传后有“系曰”,为对所传人物的评论,这是经过整理后的定稿。其他篇中,有的传后有“明河曰”,则为明河底稿,道开整理时直接录入。此外,尚有不署名的按语,则可能是道开所加。“习禅”篇幅过大,其余译经、明律、护法、赞诵、兴福等科则显得贫乏,辽金两代高僧入传者仍然不多。僧、尼传的续修,一直延续到民国年间。[13]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