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论《走马楼吴简·竹简》
现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的建
论《二年律令》所见对官
再论《文子》与《淮南子
再论《元史·刑法志》的
秦汉律篇二级分类说--论
秦汉律篇二级分类说--论
从上博简《民之父母》“
试论《宋史全文》(理宗
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
最新热门    
 
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二)

时间:2009-7-24 13:46:43  来源:不详
士”之吴兢职名可靠,也不能将《政要》成书时间推到开元十三年以后,因为此职只可能在吴兢任左庶子之前,即下限在十一年,因为十一年吴兢的史职就被赵冬曦代替了。
[31]按:参前注23、26,则开元七年前为“昭文”,七年后就为“弘文”了。故不当言七年“前后”为“昭(修)文馆学士”。谢先生的表述稍欠准确。
[32]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44《唐书四》于“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下曰:“案:学士无品秩,但以它官充选,又为天子私人,故不隶三省。《唐六典》不载翰林学士,学士亦差遣,非正官也。”此所言是。其中“学士无品秩,但以它官充选”本专为引就翰林学士而言,但弘(修)文、集贤学士亦包括在其中。故《唐六典》卷8《门下省》“弘文馆学士”注所云“五品已上,称为学士”“六品已下,为直学士”的“五品”“六品”盖当就“兼”学士之本官而言,非谓学士有五品、六品之别。
[33]更可注意者,说“卫尉少卿”之职存在时间的下限在开元十三年或十二年,只是我的理解。而依谢先生之说,吴兢之此职的存在时间只在开元五、六年。如此一来,则他在《集校》中题吴兢职名为“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真有使人不可思议者:因为“卫尉少卿”既只存在于开元五、六年,则开元七年后方有的“弘文馆学士”吴兢何可得“兼”?理由是,学士只是以它官而兼者;若本官已不存在,何有兼官之理?可知谢先生所题吴兢“卫尉少卿兼修国史弘文馆学士”此职名,实际只是把吴兢并不同时任的几个职并在一起!
[34]《成书问题》,《研究》第51页;《集校》第17页。
[35]据《唐六典》卷8《门下省》“弘文馆学士无员数”及其注文,可知“修文馆”之名只存在于神龙二年至“景云二年”之间。(此可参注23、26、32)
[36]《集校》第11页。开元七年改昭文馆为弘文馆,依谢先生之说是在开元七年改改昭文馆为弘文馆之前吴兢为“著作郎兼昭文馆”了。《旧唐书·吴兢传》兢为修文馆学士乃在开元三年“服阙”之后。谢先生于开元三、四年、五年、六年皆不言兢为昭文馆学士之事,而于七年言之,与《旧唐书》之记载不一致。他只考虑到景运二年至开元七年有昭文馆,故改《吴兢传》的“修文馆学士”为“昭文馆学士”。但时间有问题。即谢先生只顾到《唐六典》卷8《弘文馆》的记载,而于《旧唐书·吴兢传》的记载考虑未周。在《唐六典》中,景云二年至开元七年有昭文馆,故谢先生改《吴兢传》之“修文馆学士”为“昭文馆学士”,合于《唐六典》的记载而不合于《吴兢传》的记载,或说于《吴兢传》的理解不全面。

[37]《唐会要》卷64《集贤院》曰:“开元五年十一月題为丽正修书院,以秘书监马怀、右散骑常侍褚无量充使。初置院,经始皆无量处置。至八年正月,以散骑常侍元行冲充使,检校院内修撰官。”以此,似是“丽正修书院”在开元五年就有了。《唐六典》卷9中书省“集贤殿书院”条注更值得注意:“开元十三年(《旧唐书》卷43《职官志》中书省“集贤殿书院”条言为“十二年”,当误)所置。……自开元五年于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以充内库,乃令右散骑常侍褚无量、秘书监马怀素总其事,置刋定官四人,以一人判事。其后因之。六年驾幸东京。七年于丽正殿安置,为修书使。褚、马既卒,元行冲为使,寻以张说代之。八年置校理二十人。十二年驾幸东都,于命妇院安置。十三年召学士张说等宴于集仙殿,于是改名集贤殿。修书所为集贤殿书院。”亦显示五年有“丽正修书院”得名之可能。且二书都未言开元十一年有“置丽正书院”之事。《玉海》卷52《艺文·唐乾元殿四部书丽正殿四库书集贤院典籍》(括号中字为原注):“六年(《会要》:五年十一月;《注記》:六年十二月)乾元书院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学士,十一年春置丽正修书学士……十三年改丽正书院为集贤殿书院。”此中“《注記》”即韦述《集贤注記》。值得注意者,“六年”既从《集贤注記》,则“十一年春置丽正修书学士”之文,当亦是从《集贤注記》的记载而来。韦述之记载,可信性很大,故胡注言开元十一年“置丽正修书学士”极精确。《通鉴》以置丽正书院在十一年五月,其误甚为明白。即“五月”亦有误,因韦述之书言为“春”,若“五月”乃是“夏”,故“五月”当为“三月”之讹。
[38]《集校》第605页。
[39]《集校》第605页。
[40]《旧唐书·玄宗纪》。
[41]开元初吴兢母丧,而有夺礼之事,此可参《旧唐书·吴兢传》和《全唐文》卷298吴兢《让夺礼表》。
[42]《旧唐书·玄宗纪》开元十一年正月“中书令张嘉贞贬幽州刺史”。
[43]《集校》第26页。
[44]“五月”当为“三月”,详注37。
[45]《成书之谜》,《月刊》第30页。
[46]我之所以说“有两年零五个月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