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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论《贞观政要》之成书时间问题(二)

时间:2009-7-24 13:46:43  来源:不详
前即张嘉贞罢中书令前,同为宰相的三人中以嘉贞职位最高,故在其未去位前,为“监修国史”之人应为嘉贞而不为张说。
[69]《旧唐书》卷8《玄宗纪上》。
[70]《唐六典》卷26《太子左春坊》。
[71]吴兢以太宗为玄宗的“圣祖”,见《全唐文》卷298吴兢《上玄宗皇帝纳谏疏》。
[72]《成书之谜》,《月刊》第33页。
[73]谢先生所说的“直接进谏”当是指当面进谏或指就吴兢所任太子左庶子的本职范围之事而进谏。故说吴兢《上<贞观政要>表》“不是直接进谏”。但“上表”与“上疏”果有不可混的差别吗?吴兢身为太子左庶子就不可为他事而进谏吗?如此则“上表直谏”难道就不是吴兢“份内的事”了吗?还有,无论是不是“直接进谏”,都是“进谏”,自然都是臣下且身为太子左庶子的吴兢“份内的事”,玄宗能因为吴兢《表》中说了“耻”“正当盛世的大唐皇帝”的话,就要把进谏者吴兢贬到外地吗?可见,谢先生的说法是很成问题的。
[74]《成书之谜》,《月刊》第33页;又参《成书问题》,《研究》第55页;《集校》第27页。
[75]《新唐书·吴兢传》。
[76]详下正文所录《唐会要》卷63《在外修史》、《册府元龟》卷556《国史部·采撰二》之文,又参《全唐文》卷298吴兢《请总成国史奏》。
[77]谢先生《集校》附录二《吴兢学行及著述》则天长安二年吴兢三十四岁条云:“兢以‘励志勤学,博通经史’深受魏元忠、朱敬则器重。(《旧唐书·吴兢传》)”“《传》称:(魏元忠、朱敬则)‘及居宰辅,荐兢有史才,堪居近侍,因令直史馆,修国史。’”“按:魏元忠拜相在圣历二年,而朱敬则拜相在长安三年七月。长安三年正月诏修国史,朱敬则尚为正谏大夫,‘直史馆吴兢’已名列其中了,传文稍误。”(第598页)长安三年吴兢三十五岁条云:“正月,敕武三思、李峤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农少卿徐彦伯、司封郎中徐坚、左史刘知几、直史馆吴兢等修唐史。采四方之志,成一家之言。长悬楷则,以贻劝诫。(《唐会要》卷六三)”(第598页)以此看来,谢先生以吴兢入史馆在长安三年了。《集校》之《叙录》所列吴兢“生平大略”表长安三年条言“直史馆修国史……”(第10页),表前又有“长安三年(七○三)正月诏修唐史,吴兢以直史馆身份奉命与朱敬则、徐坚、刘知几等共同修撰,这是吴兢史学生涯的开始”的文字(第4页)。可见谢先生关于吴兢入史馆时间的认识是一致的。他以吴兢入史馆在长安三年的证据只是《唐会要》卷63的记载。惜未注意《新唐书·吴兢传》此“始,兢在长安、景龙间任史事”的文字。在我看来,吴兢入史馆并不在长安三年。因为《旧唐书·吴兢传》明言兢“居职殆三十年”,此“职”即史职。此“三十年”的下限为开元十七年(729)。若以谢先生的说法推之,吴兢居史职只有二十六年左右,而云“殆三十年”,有所未当。特别值得注意者,《全唐文》卷298有吴兢《乞典郡表》,云:“臣自掌史东观,十有七年……”此《表》当来于《册府元龟》卷554《国史部·恩奖条》,因为二者文字相同。《册府元龟》明言吴兢上《表》在开元六年(718)七月。以此时间计之,则知吴兢入史馆当在长安元年(701)。如此则知《旧唐书·吴兢传》言兢“居职殆三十年”是恰当的。由于《册府元龟》的材料太有说服力,故不能以长安三年为吴兢入史馆的时间。谢先生当是考虑到长安三年正月修唐史的需要而有吴兢被推荐入史馆之事。但何不可能是吴兢先入史馆,而后由于朝廷修唐史乃因便预其事?《旧唐书·吴兢传》既言“(魏元忠、朱敬则)‘及居宰辅,荐兢有史才,堪居近侍,因令直史馆,修国史。’”盖因魏元忠之荐而有吴兢“直史馆”之事,又因朱敬则之荐而有吴兢“修国史(即唐史)”之事。果如此,可见《旧唐书·吴兢传》之文字是颇为讲究的。我以前对《旧唐书·吴兢传》之文字未有这样的理解,故认为推荐吴兢入史馆的只是魏元忠,而不是朱敬则,不准确。当然,我们得考虑长安元年魏元忠是否在相位的问题。《旧唐书》卷6《则天本纪》:“(圣历)二年春二月……左肃政御史中丞魏元忠为凤阁侍郎、吉顼为天官侍郎,并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圣历三年)六月,魏元忠为左肃政御史大夫,仍旧知政事。”“是月(长安三年九月),御史大夫兼知政事、太子右庶子魏元忠为张昌宗所谮,左授端州高要尉。”同书卷92《魏元忠传》:“圣历二年,擢拜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魏元忠罢“知政事”既在长安三年九月,则其有长安元年推荐吴兢入史馆的可能,是非常显然的。
谢先生以吴兢上《乞典郡表》在开元八年,此见《集校》第6页、第11页、第605页,其依据与我的依据相同。但他改“开元六年七月”中的“六年”为“八年”,是为了与他所说的吴兢长安三年入史馆的意见相一致,其理据却不充足,见《集校》第625页。我说“理据不充足”,是因为他认为《册府元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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