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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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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1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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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看领多州的都督诸州军事的情况。《晋书》卷八《穆帝纪》:庾翼“都督江荆司梁雍益宁七州诸军事”。《晋书》卷八《穆帝纪》:“以吴兴太守谢万为西中郎将、持节、监司豫冀并四州诸军事。”《晋书》卷八《穆帝纪》:“加中军将军殷浩督扬豫徐兖青五州诸军事。”很明显,领多州的都督诸州军事是明确地分为“都督”、“监”、“督”三等级的。 领一州至三州的都督诸州军事的情况也是如此。如,褚裒被任命为“都督徐兖二州诸军事、徐州刺史、征北大将军”。(注:《晋书》卷八《穆帝纪》。)又如,吴国内史荀羡“为使持节、监徐兖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徐州刺史。”(注:《晋书》卷八《穆帝纪》。)又如周仲孙“兴宁初督宁州军事、振武将军、宁州刺史。”(注:《晋书》卷五八《周访传》。)显然领一至三州的都督诸州军事存在“都督”、“监”、“督”的区分。 领州和零郡的都督诸州军事的等级划分事例有:《晋书》卷六七《郗鉴传附郗愔传》:“大司马桓温以(郗)愔与徐、兖有故义,乃迁情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兖二州刺史。”《晋书》卷七四《桓彝传附桓石虔传》:“(桓)石虔以冠军将军监豫州扬州五郡军事、豫州刺史。”可见,在这类都督诸州军事中,也划分为“都督”、“监”、“督”三等级。在领郡的都督诸州军事,也存在“都督”、“监”、“督”三等级。 由此可见,尽管东晋都督诸州军事所领州、郡的情况不同,可是,在等级划分上,却不存在差别。 (四)东晋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是不连续的、具有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每一都督区的范围在经常变化中。东晋国家在换任都督诸州军事时,一般都使他们与前任都督诸州军事所领的区域范围不同,所领的都督区的界限规定基本上是不固定的。对这一问题,我们以荆州为中心的都督区做为典型来加以考察。因为在东晋,以荆州为中心的都督区地位很重要,并且,在这一都督区所设的都督诸州军事也是比较连续的。下面根据吴廷燮《东晋方镇年表》,将以荆州为中心的都督区的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情况列表如下: 时间 任职者 设置状况 咸和四年(329年) 陶侃 都督荆雍梁交广益宁七州诸军事。 咸康五年(339年) 庾亮 都督江荆豫益梁雍六州诸军事。 咸康八年(342年) 庾翼 都督荆江司雍梁益六州诸军事。 永和元年(345年) 桓温 都督荆江雍司益宁六州诸军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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