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山遍谷到处皆有,草根既净沙土松浮,每遇大雨山水挟土而下,与发蛟泛黄无异。发蛟乃一方偶有之事,山棚则旁山郡县无处不有,湖郡山洪无岁不发,溪河逐渐增高,圩田低洼如故,以致水患益大”。广西东部因“力耕火种,烈泽焚林,雨下荡然流去,雨止即干”,山枯泉竭,旱灾显著增加。[68]。第四是沙漠扩张。沙漠扩张的情况,前文已述,此不赘言。问题在于沙漠扩张和沙漠化原因源于不合理的开垦。如托克托城和和林格尔等山西口外各厅原系蒙古草地,“从前开垦之始,沙性尚肥,民人渐见生聚”,耕耨既久,“地力渐衰”,“承种地亩,均被沙碛碱废,不堪垦种”,至咸丰初年,即有逃亡之户,后“收成荒歉,无计谋生”,人们“挈家他适”以致“丁亡户绝”,成了“黄沙白草,一望弥漫”的沙漠[69]。
上述严重生态问题的出现其综合表现就是,加重了灾荒。
夏明方认为,自然灾害下作为“受虐者”的人,很大程度上还扮演着 “施虐者”的重要角色。人类固然不可能直接干扰大气运动,但通过对森林、植被、水体、土壤等施加的影响,却可能极大地改变局部气候条件,其“不自觉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地球表层造成的环境退化和生态危机,无不成为引发或加剧自然灾害的重要因子”。由人类活动导致的生态退化一般来说都具有不可逆性、累积性和很强的滞后性,环境学者称之为“隐形的狼”。一旦生态环境退化发生,不仅很难恢复,还可能形成一种加速度发展态势,以致来自外界较小的干扰也会引起生态系统内部极为剧烈的反响,造成的灾害也会更大、更频繁、更严重。夏明方指出,明清以来人口的剧增、生存的压力,迫使大量人口(其中多是破产半破产的农民)由人口密集地区向地广人稀、原本不适于农业开发的环境脆弱带如丘陵、山坡、草原、水系等地区源源不断地迁移和扩散,乃至出现“土满人满”的状况。这种空间上急剧扩张和聚集的活动,即便在固有的生态背景下,也意味着人们将较之往昔要承受更多的灾害。而为求生的开发造田活动多数是急功近利、原始落后、掠夺式的农业生产[70],由此造成的生态破坏远比人们想像的要严重得多。如竺可桢精辟指出的那样,造成17世纪以来直隶水灾特多的原因,既不是史料记载偏差产生的错觉,也不是永定河河道变更的结果,“最圆满的解释”应该是“人口的增多和海河平原上农事的勃兴”,“因为以前即使有水,也不成灾,至此是有水非成灾不可”[71]。有关具体研究,可举出刘沛林《历史上人类活动对长江流域水灾的影响》、阮明迈《清代长江流域中上游地区的洪灾研究》、马雪芹《明清黄河水患与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变迁》;吴滔《关于明清生态环境变化和农业灾害发发生的初步研究》、李文海《生态破坏与灾荒频发的恶性循环:近代中国灾荒的一个历史教训》[72]等。而在技术、制度无大变动的前提下,不断增长着的人口势必降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人均粮食占有量,限制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增长,加深民众生活的贫困程度,使愈来愈多的人口经常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大大降低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此某种自然灾害特别是重大灾害一经发生,往往极易借助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相互依存、制约的关系,产生连锁效应,由一种灾害引发出一系列众多灾害,由冲击力较轻的灾害扩大为冲击力较大的灾害,由一个地域空间扩散到另一个更广阔的地域空间,形成灾害的并发续发局面。所谓“大灾之后有大疫”、“大水(旱)之后有大蝗”等民谚,就是人们对水、旱等气象灾害与疾病或蝗患等生物灾害之间存在的因果相循、相互触发链式关系的朴素的经验总结。[73]
人们注意到,在灾荒期间死亡的人口中,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并发的疾疫大流行所造成。如“丁戊奇荒”中河南安阳死于瘟疫之人占死亡人口的半数以上,山西因疫而死者达“十之二三”[74]。夏明方以为,疫势如此之猛,显然与长期干旱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因极度饥饿导致的灾民体质严重下降紧密相关[75]。曹树基、李玉尚则在研究明代万历、崇祯年间山西、河北、河南三省两次鼠疫大流行[76]及咸同年间云南鼠疫流行中指出,“人口的繁殖与迁移,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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