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佳宏伟所认为的那样,生态环境演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为因素只是诱发环境演变的众多因素之一,既不是惟一原因也未必是主要原因。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人为因素的作用或大或小,或主或从。不能将人类作为一切生态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不能因为一些地区人为作用导致了环境恶化而无视人类合理干预、适度开发对维护生态平衡的积极意义;也不能无限夸大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制约,把人类描绘成任凭自然摆布的奴隶;还不能忘记人类无法超越生态环境的演变规律而可以为所欲为,否则必将遭到大自然的无情报复。[99]
包茂宏在介绍美国环境史学发展史的基础上也提出了对环境史概念的新认识。他认为:环境史研究,是以建立在环境学和生态学基础上的当代环境主义为指导,利用跨学科方法,研究历史上人类及其社会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关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文明观,为濒临失衡的地球和人类文明寻找一条新路,即生态中心主义文明观。环境史可分三个阶段:人与环境基本和谐相处的前现代文明期;人类中心主义、征服环境的现代文明期;走向生态中心主义、超越现代文明的新文明期。[100]
1999年,中国科学院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联合起草了《过去2000年中国环境变化综合研究》的研究报告,不再把着眼点完全放在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破坏之上,而是加大力量探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和利用,其研究范围也扩大至土地治理、农作物种类、耕种方式、聚落选址与环境的关系等方面。
让我们以布罗代尔的断言结束本节:
无论在中国或欧洲,与18世纪一起被突破的是一种旧的生态体系,即在这以前曾起过规范作用的一系列限制、障碍、结构、关系和数量变化。[101]
注释
[1] 〔法〕布罗代尔(顾良、施康强译):《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一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2页。
[2] 转自佳宏伟《近十年来生态环境变迁史研究综述》,《史学月刊》2004年第6期。
[3] 龚高法、张丕远:《气候寒暖变化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纪念科学家竺可桢论文集》,科学普及出版社,1982年,195~212页;倪根金:《试论气候变迁对我国古代农业经济的影响》,《农业考古》1988年第1期;陈家其:《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太湖流域农业经济的影响》,《中国农史》1991年第3期;邹逸麟:《明清时期北部农牧过渡带的推移和气候寒暖变化》,《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周翔鹤、米红:《明清时期中国的气候和粮食生产》,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王业键、黄莹珏:《清代中国气候变迁、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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