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浅谈清末法律修订的政治
经济重心南移对我国南方
汉代北部、西南部边郡经
中国社会经济史面临的挑
奴隶制工商经济比较研究
苏德战争初期和苏联经济
对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富
全汉昇与中国经济史研究
重读梁方仲——有关中国
论春秋战国时期城乡对立
最新热门    
 
商品经济与唐宋专卖制度的变革

时间:2009-7-24 13:52:05  来源:不详
服专制体制的固有弊端。由此至唐末,大致都仍刘晏之法。吴丽娱曾将刘晏盐法的核心概括为“折博精神”,并指出折博制于唐末五代得到重要发展,为宋代钞引制的最后实行奠定了基础④。继唐而兴的赵宋王朝,开初对盐实行官产——官运——官销的直接专卖办法。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曾下诏:“私炼者三斤死,擅货官盐人禁法地分者十斤死,以蚕盐贸易及人城市者二十斤已上杖脊二十、配役一年。”⑤以严刑峻法维护官产——官运——官销的体制。不过,这种做法行之不久便为入中法所逐渐取代。

————————————————————————
① 《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总叙》。
② 《资治通鉴》卷226,德宗建中元年。
③ 《全唐文》卷550《论变盐法事宜状》。
④ 吴丽娱:《食盐的货币作用与折博制的发展——兼论钞引制的起源》,《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
⑤ 《宋会要辑稿·食货》23之18。


何谓“入中”?《宋史》卷175《食货》云:

河北又募商人输刍粟于边,以要券取盐及缗钱、香药、宝货于京师或东南州军,陕西则受盐于两池,谓之“入中”。

因商人入中后需持“要券”至指定地点与政府折博物货,故一些史籍又称“入中”为“折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端拱二年九月)云:

自河北用兵,切于馈饷,始令商人榆刍粟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优为其值,执文券至京师,偿以缗钱,或移文江淮给茶盐,谓之“折中”。

据此可见,“入中”和“折中”实为同一事的两个过程。所谓入中法就是商人向官府入中粮草,购买交引(要券),然后再与官府折中物货之法。这个过程简单表示即为:

入中——商人持引——折中。

以往,学术界认为,入中法产生于宋代初年。最近,有的学者考证:早在唐代,入中法即已产生。当时,政府与商人折博的物货虽不仅限于食盐,但食盐确是折博的最重要物货之一①。不过,虽然入中法在唐代已经产生,但政府尚未将它定为固定之法,所以,唐代只不过是入中法的萌生期。入宋以后,入中之法大为兴盛。官府以食盐、茶叶、缗钱、香药、宝货、矾等多种物货为折博物广泛招商入中。这其中,食盐入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就食盐入中而言,它在宋代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变化。

第一阶段——交引盐制阶段:宋太祖乾德二年(964年),首于京师行入中,“许客于在京榷货务入中金银钱帛,纽算交引,就解州两池榷盐院请盐,往南地兴贩。”②太宗雍熙(984~987年)后,“(河北)用兵,切于馈饷,多令商人人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为其值,取市价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至京师给以缗钱,又移文江淮、荆湖,给以茶及颗末盐。”③稍后,“川峡诸州,自李顺叛后,增屯兵,乃募人人粟以盐偿之”④。至仁宗宝元、康定年间,宋与西夏战事迭起,为了确保军队的粮草供应,官府以解盐为折博物在陕西缘边大力招商人入中,入中法进入一个高潮期。由于这一阶段官府授给商人的要券称“交引”,故我们称这一阶段为交引盐制阶段。

第二阶段——钞盐制阶段:以实物中盐的入中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政府边计不足的问题,然而,行之既久,“猾商贪贾乘时射利,与官吏通为弊”,中盐之法流弊百出。其最严重的问题即是商人加抬入纳物价,“虚估受券”。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度支使梁鼎上言:

陕西缘边所折中粮草,率皆高抬价例,倍给公钱。止如镇戎军,米一斗计虚实钱七百十四,而茶一斤止易粟一斗五升五鸽五勺,颗盐十八斤十两止易粟一斗;粟米一斗计虚实钱四百九十七,而茶一斤止易一斗五升一合七勺,颗盐十三斤二两止易一斗;草一束虚实钱四百八五,而茶一斤止易一束五分,颗盐十二斤十一两止易一束。⑤

至仁宗皇祐初年,虚估更为严重:“凡椽木一对,定价一千,支盐一席,岁亏官钱,不可胜计。”⑥这样,“商人入粟于边,率高其直而售以解盐,商利益博,国用益耗”⑦。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范祥制置解盐,针对商人加抬之弊:

罢并边九州军入中刍粟,第令入实钱,以盐偿之。视入钱州军远近,及年指东南盐,第优其估。东南盐又听入钱永兴、凤翔、河中。岁课入钱,总为盐三十七万五千大席。授以要券,即池验券,按数而出,尽弛兵民辇运之役。……并边旧令入中铁、炭、瓦、木之类,皆重为法以绝之。⑧

由于范祥盐法规定商人人纳物仅为实钱,故授以商人取盐的“要券”被称为“盐钞”,因而,范祥改革后的盐法史称“钞盐制”。继解盐行钞盐法后,至神宗熙宁年间,江淮之盐亦渐行此法。

——————————————————————————
① 杨权:《引钞盐制起源新探》,《盐业史研究》1989年第3期。
② 《宋会要辑稿·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