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不报官而种麦的做法。[13]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稻作已经损失,虽然在稻田中种上了“三麦”,但也不能称为稻麦复种。
还应该指出的是,稻麦复种仅是稻田复种的一种形式,从陈旉《农书》中可以看出,早田收获之后,可种“豆麦蔬茹”,麦类只是其中之一,可供选择的还有豆和蔬菜之类。这在其它文献中也得到证明。从上引曹勋的“晩禾亦云竟,冬菜碧相连”,[14]到陆游“秋获春耕力尚余,雨中袯襫种寒菜”[15]的诗句中可以看到,今秋收稻之后到明年种稻之前,还有余力,可以种植一些越冬的蔬菜,主要是指越冬的白菜之类。此外,还可能种植大豆和荞麦等作物。多种选择的存在,也会对稻麦复种制的普遍性产生影响。
即便是在获稻之后,田中也种上了大麦和小麦,也不一定是为了取得麦子的收成,而是为了给稻田提供绿肥。清人《潘丰豫庄本书》提到“古法有用麦苗肥田者”,《天工开物·乃粒·麦工》载:“南方稻田有种肥田麦者,不冀麦实,当春小麦,大麦青青之时,耕杀田中。蒸罨土性。秋收稻谷,必加倍也。”这里虽然也可以看作是稻麦复种,但麦在其中不过是充当一种绿肥作物而已,不能称为稻麦二熟。虽然还没有直接找到宋代有关此类资料,但可以肯定此种作法是从宋代以来所一直沿用的。很可能是在宋代南方发展麦作的过程中,由于自然的原因,麦子尚未及成熟,春雨便已来临,等不及小麦成熟的农民,便将麦地翻了,种上了水稻,结果发现水稻的收成很好,从此便成为一种制度。须知在江南,水稻永远是第一位的,麦作仅是一种“副业”,遂有“种麦肥田”之举。
综上所述,宋代南方稻作和麦作大多是采用分作的方式来发展的,即高田种麦,低田种稻,轮作复种主要存在于高田之上,且稻麦复种也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简而言之,宋代江南地区的稻麦复种指数并不高。前人搜集的有关宋代稻麦复种的资料,[16]有许多尚需要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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